也就十幾秒的時間,蘇白身邊圍滿了媒體記者。
這些記者媒體還在不停的進行詢問。
“請問蘇律師,你如何看待你在庭審上發言中的正當防衛行為?”
“在你的意識中認為這場庭審是正當防衛,你會不會繼續上訴來保障陳斌這個委托當事人的法律權益?”
.…
“蘇律師,我想請問你對這場庭審的看法,對于李飛等人在陳斌家中實施不法侵害,你認為如果李飛等人沒有身亡的話,他們會遭受什麼樣的刑事責任?”
“蘇律師.…我對法律有一點點的了解,你在庭審上提出了自由權和生命權是平等的,法官沒有依此進行正當防衛的判定,針對這一方面,蘇律師你有沒有什麼想說的?”
不得不說,在庭審結束以後,這群記者就好像是做了功課。
提問的問題都非常的具有針對性,并且都非常的關鍵。
這幾個問題,是這場庭審中相對關鍵的問題。
關于需不需要繼續上訴。
這個需要看陳斌的想法。
但實際上,在這場判決中,宋遠輝的判決相對一般的司法判決來說已經較輕。
其中主要的論點還是在于自由權和生命權是不是平等的。
在這個案件當中,李飛等人實施的不法侵害主要在于人身自由,尊嚴和人格。
從倫理和道德上面來講,有些人對于人身自由尊嚴和人格很看重,認為其和生命權是平等。
但是在司法判決中,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中生命權為優先權。
并且根據具體的情形來看,李飛等人雖然對于陳斌進行了人身自由的限制,侮辱了其尊嚴和人格。
但和生命權相比較,以及輕重緩急的程度而言的話,在一般的司法判決中的确是有些超出限度。
想要上訴,沒有新的證據,量刑較輕,以自由權進行上訴,不一定能夠勝訴。
這也是國内法律的特點,保障生命權利。
面對記者的圍攻提問,蘇白清楚的知道自己要是回答了。
無論是從哪一方面回答。
那麼這些媒體記者改天就打上标題。
.….
媒體的一些操作,他可太懂了!
一個觀點表達不好,或者是說了半段,放到網上,對于他的聲譽來說,就會造成巨大的損失。
面對記者提問的這些問題,蘇白笑着面對鏡頭,就是不說話,憑借着個人的體格,硬是帶着李雪珍走出了媒體記者的包圍。
這群記者看從蘇白這裡問不到什麼其他問題,又将目光轉向了剛從法院走出來的陳斌和何麗娟。
“你好,請問當事人陳斌你對于自己判了兩年緩刑,有什麼看法?”
“你好.…請問是當事人陳斌嗎?我們想私下采訪你幾個問題可以嗎?我們是北都新聞煤體的,是專業的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