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6頁)

  不過宋遠輝對孟浩說,如果有什麼不願意,或者是其他想法可以去找李副院長。

  孟浩當場沉默,甚至他懷疑宋遠輝也不想幹,但是李副院長讓宋遠輝去找院長!

  對于這件事,宋遠輝自己肯定不能揭穿。

  打了哈哈,把孟浩拉進了合議庭就行了。

  他不相信孟浩還真的會去找李副院長“抗議”。

  所以,這一次的合議庭中,依舊有孟浩參與。

  想起這件事情,宋遠輝笑了笑,重新拉回思緒。

  在各方無異議後,繼續開口:

  “庭審各方不申請回避,對于開庭審理前會議無異議。”

  “現在開始宣布案由:”

  “案由:檢方對于謝亮,李萬家(女),徐博濤等三人。”

  “檢方認為三人在行使相關部門給予的職能權利時,确認其渎職,所以以渎職罪進行上訴。”

  “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問題。”

  “以及追究此案相關的讨債人員違法闖入陳斌家中的問題。”

  “案由是否屬實?”

  “是的審判長,案由屬實。”

  在檢方王進回答完畢後,宋遠輝微微點了點頭。

  “案由确認完畢,現北都中級法院依法對于本案展開審理。”

  “請檢方開始陳述訴訟申請和相關事實依據。”

  “好的審判長。”

  王進點了點頭,對于本案,檢方的間接證據充足,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隻需要進行按部就班的陳述就可以了。

  念及至此。

  王進開始開口陳述:“審判長,根據我方提交的證據,我方的訴訟申請如下。”

  “對于闖入陳斌家中的讨債者,我方認為對方已經觸犯了惡意入侵他人家中,觸犯他人隐私的行為。”

  “應以非法闖入他人住宅罪,進行審理。”

  “推薦刑期:主要從犯一年有期徒刑,次要重犯六個月有期徒刑。”

  .….

  “在本案中,謝亮等三人,嚴重違反了法律法規,造成了渎職的行為,已經涉嫌形成渎職罪。”

  “對三人的行為,檢方作出以下控告:”

  “第一:在陳斌報警之後,部門通訊人員,告知了謝亮,讓其前往陳斌家中解決糾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