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4頁)

  而是在于女方方面是不是涉嫌詐騙與敲詐勒索。

  隻不過...

  針對于敲詐勒索這個很難定義。

  畢竟...

  對方是通過法庭和解方面,進行的索賠行為。

  這種索賠的行為,是屬于正常的合法方式。

  離開張同偉家。

  拿到了張河的委托書以後,蘇白帶着李雪珍到看守所,見了張同偉一面。

  張同偉在見到蘇白後,表情激動。

  “蘇律師...你來了!”

  然後話音又低沉起來:“蘇律師...我...”

  蘇白笑了笑,知道張同偉想要說什麼。

  無非就是又在離婚和婚姻關系中找上了他。

  蘇白揮了揮手:“好了,先别後悔了。”

  “你先說說,你這個案子的詳細細節吧。”

  “嗯嗯...”

  張同偉将大緻的細節都描述了出來。

  其中有一點非常重要。

  那就是在整個過程中肖麗麗開口說了一句:你再繼續的話,我就告你強行違背婦女意願發生關系。

  張同偉當時上了頭,說了一句:我就要。

  然後就造成了現在的局面。

  同時這裡面還有肖麗麗的家人,過來找張同偉進行談話的具體内容。

  蘇白疑惑:“當時你和肖麗麗,發生關系的時候,就沒有注意到對方的行為異常嗎?”

  “對方這麼突然的話,難道沒有引起你的警惕嗎?”

  “還有肖麗麗的家人來找你的時候,你都沒有注意過什麼其他事情嗎?”

  張同偉兩手一攤:“蘇律師..我當時真的沒有想這麼多,...誰知道事情會發展成這樣。”

  “當時的情況是正在關鍵時候呢,結果她突然來了這麼一句,這誰能想到啊?”

  “我當時是真的沒有想這麼多!”

  張同偉的說法基本屬實。

  如果按照張同偉的說法,從這一點上來看基本上不存在着現在的定罪和現在的控告情況。

  并且張同偉得這個案子,在大多數時候,正常人都會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