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5頁)

  并且張同偉得這個案子,在大多數時候,正常人都會這麼做。

  依照法定情節,是不應該進行判定有罪的情況的。

  實際上。

  這個案子中,還有最關鍵的一點。

  是兩人的關系方面。

  雖然兩個人暫時,沒有法定的關系。

  可是法院在進行判定的時候,是需要看法定情景的。

  甚至不隻是在法院判定的時候,再進行立案,再進行審查,在公訴人進行确認案件的時候。

  執法方和檢方以及法院方面都會從這一立案當中,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更為詳細的調查了解。

  就像是張同偉這個案子一樣。

  大部分在立案的時候,就會進行勸解。

  或者調查其中有沒有什麼其他的誤會,是不是雙方鬧的矛盾,或者說女方有沒有違法犯罪的可能性或者是主觀性。

  這個案件中存不存在其他的内幕等等。

  這個案子.…

  然後讓檢方提起公訴,那估計就是女方在某些方面做的比較全面。

  一口咬定了張同偉就是有着犯罪行為。

  也就是說,女方在事情發生前就已經有了,事先的準備,并且準備的很充分。

  …..

  蘇白沒有繼續想下去,而是和張同偉交代了幾件事情,讓其在庭審上好好進行陳述。

  剩餘的則沒有什麼其他事情了。

  等到離開看守所後,蘇白輕呼了口氣,看向了一旁的李雪珍。

  李雪珍眨了眨眼睛:“蘇律師….咱們是不是有什麼任務.…?”

  蘇白笑着點了點頭:“的确是有些任務…”

  這個案子是在南都東城區法院。

  南都東城區法院蘇白去過,不僅去過,還留了一個非常印象深刻的案子。

  那就是張大虎的扶人案。

  張同偉的這個案子也是在南都東城區法院開庭。

  要知道先前蘇白可是将這個法院的一個審判長給送進去了。

  現在又要在這個法院進行開庭。

  怎麼說呢….

  如果在某些問題和證據的看法上,在庭審上,審判長依照法律規定不予采納,那麼這個案子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