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面對蘇白的提醒,陳樂沒有放在心上,依舊開口:
“這次案件我雖然是援助律師,但是可以代表委托人。”
蘇白笑了笑,沒有說話。
審判長席位上,李永春看了一眼陳樂,想要開口說話。
但随後搖了搖頭,什麼都沒有說。
敲響法槌。
李永春針對雙方的辯訴開始進行總結。
一般的侵犯案件,大部分都是口供案,依舊受害人的口供再加上,一些輔證進行判決。
可是...這個案子相對來說,的确有些特殊。
畢竟,按照蘇白的質疑。
哪有準丈母娘拿着錄音筆去詢問自己準女婿的?
這情況顯然不太正常。
話說回來,這情況雖然不太正常,可是法院判決是講究答辯和證據以及事實的。
被告方如果拿不出來有力的證據,和反駁觀點,那麼這個案子...張同偉依舊有罪。
理清思路。
李永春開口向被告方席位詢問:
“被告方,控告方已經解釋了相關的問題,現在請你方進行陳述。”
“好的。”
蘇白點了點頭,開始進行陳述。
“審判長,我想請我方當事人描述一下案件的細節,以及當初發生時候的具體情況,是否違背了肖麗麗的主觀意願。”
“被告方當事人張同偉,開口描述吧。”
“好的,審判長。”
張同偉深吸了口氣,看向蘇白:“從什麼地方開始描述?”
“從你當天晚上和肖麗麗在一起的時候開始進行描述。”
“好的..”
“當天的情況是這樣的...我那個時候和肖麗麗吵完架和好不久。”
“當時肖麗麗就提出來,想要去我家,因為在之前我和肖麗麗的關系已經到了這種訂婚的狀态了。”
“提出來到我家以後,我就知道要發生什麼,平常我們都是心照不宣的。”
“哦對了!”
“當時我們是通過單聊的,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還發了幾個具有暗示的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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