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6頁)

  “完全依照主觀進行判決,不根據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檢方認為這種行為嚴重觸犯了我國的司法規定和刑事責任。”

  “并——”

  “原安市公訴人員馬武,采用非法證據,并依照非法證據上交庭審,屬于嚴重的玩忽職守和濫用職權。”

  “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嚴重觸犯了刑事責任。”

  “并——”

  “原執法人員方世軍,馮向兩人,涉嫌嚴重違規,在沒有相關手續,濫用職權,造成了重大的社會影響後果,并造成了巨大的人民損失。”

  “申請法院進行裁決判定其罪名。”

  “以上數位,涉嫌嚴重非法行為,犯罪行為。”

  “基于以上行為,檢方分别推薦刑期為:”

  “杜明:推薦刑期兩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馬武:推薦行期兩年有期徒刑。”

  “方世軍,馮向兩人分别為: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

  “審判長,關于以上人員的罪行和罪名都已陳述完畢。”

  “我方申請批準。”

  曹雪将訴訟材料上面的内容陳述完畢後,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徐浩微微點了點頭,看向蘇白:“控告方有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蘇白低頭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

  補充?

  肯定是有補充的。

  這場庭審最關鍵的一點是什麼?

  該受到懲罰的人受到更嚴重的懲罰。

  什麼意思?

  加刑!

  申請追加刑期!

  這是他作為控告方出庭最主要的任務。

  “審判長,我方有想要補充的内容,我方想要補充的是在被告人的幾位當中,我認為檢方提出來的刑期不是太合理。”

  .….

  曹雪在聽到蘇白的補充内容後,微微皺了皺眉。

  提出來的刑期不太合理?

  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