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當中,存在着衆多的疑點。
蘇白向監察人員提交了,在本案中的一些疑點。
主要是法醫的鑒定報告和稽查看守人員失職的依據。
不過後面看守部門又對其進行了解釋,隻是解釋的理由,蘇白對此并不信服。
為什麼?
你說在羁押的期間,對方能夠弄到木棍這種東西。
這不是扯淡嗎?
怎麼弄的?
看守期間是不允許帶任何的私人物品的!
怎麼會出現法醫檢測的死亡報告上面的具有棍棒毆打的痕迹?
這一點是存在的疑點。
說白了!
就是林棟的死亡,存在着各種的機緣巧合。
這種巧合有些離譜,并且和相關人員說的不一緻。
結合着種種情況。
案子顯得有些蹊跷。
針對法醫檢測報告和看守人員進行的回複不一緻。
蘇白将其提交到監察部門後,監察部門并沒有太多的回複。
.….
蘇白眉頭微皺,輕呼了口氣,也清楚明白這個案子同樣是一個棘手的案子。
“證據太少,看來還是需要依照在庭審上,進行調查和質問。”
蘇白在心裡默念。
.….
很快,關于本案的公訴審理開始,不過在公訴審理前,蘇白同樣對執法單位提起了訴訟。
其中包括——執法單位的不合規行為,導緻了林棟的死亡,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并且涉事人員同樣涉及到了,違法行為也就是行政不作為導緻了人員的死亡,可以看作為過失緻人死亡或故意緻人死亡——
以此提起訴訟。
經過檢方的了解和勘查,執法單位的确存在着不合規的行為。
當時的涉事人員存在着不作為導緻人員死亡的情況。
涉嫌承擔相應的責任。
并由當時值班的負責人,出庭,以及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毆打林棟的人員,作為被告方當事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