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第3頁)

  在這種情況和打過招呼之下,這個案子已經沒有了什麼其他的問題了。

  眼前的這個肖海博該判還是要判!

  一想到這些,石秀傑心中的氣憤便消散開來,笑着對肖海博的問題提出反問。

  “可是經過檢方的了解,當時你的委托人夏光明不僅僅認識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并且他們兩人之間還是好朋友的關系。”

  “這場訴訟,按照夏光明的說法,原本是普通借貸關系,可是你起訴的方式是萬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資,這一點你知不知道?”

  肖海博:.…

  ???

  普通借貸關系?

  知不知道?

  知道個屁!

  肖海博微微皺了皺眉,陳述的語氣不禁開始加快:

  “當時據我了解和調查的資料顯示,萬利有限公司的确是進行非法的集資,而不是普通的借貸關系。”

  “在我代理夏光明的這場訴訟當中,依照當時的證據,以非法集資進行起訴,沒有任何的問題。”

  “我不清楚夏光明和當時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是不是屬于借貸,但當時夏光明和我陳述的是——”

  “萬利有限公司,發售了一款理财産品,說是集團内部的好産品,夏光明進行購買,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在購買産品前承諾過,到一定的期限後會進行返還本金和利息。”

  “這款理财産品并不是通過國家合法手段進行的發放。”

  “這難道不屬于非法集資嗎?”

  “當時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購買材料,其中包括了,購買時所保留的票據。”

  “民間借貸,應當是打借條,而不是說給予相關的購買票據。”

  “非法集資和借貸兩者之間有着本質的區别。”

  作為一名一流的民事訴訟律師,在公訴方,石秀傑提到相關問題的時候,肖海博立即進行了反駁。

  并且反駁的相當有力。

  蘇白在聽完公訴人石秀傑的詢問和陳述以後,微微皺眉。

  這不是想把髒東西往肖海博身上扣嘛?

  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這兩樣東西肯定分得清楚!

  針對于這一點,就算是夏光明改口供了,認為他們兩個人是朋友之間的借貸關系。

  但實際上還是存在非法集資的關系。

  至少在肖海博的主觀認為,以及相關的證據證明,依舊是非法集資。

  夏光明單一的口供并不能夠認定事實,隻能夠說明夏光明作僞證。

  再說,法院方面不可能隻聽取夏光明單一的口供進行判定。

  要依照事實,依照各方面的證據認證。夏光明隻是叭叭的改個口供,沒有任何的有力證據來證實他的口供,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