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第9頁)

  因為這相當于剝奪了當事人委托人的辯護權。

  這才是蘇白直接硬扛審判長的最關鍵的一點!

  在蘇白陳述完畢後。

  合議庭上的馬橋一言不發,大約過了将近一分鐘的時間。

  馬橋的目光從訴訟材料上移開,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委托律師,剛才對于審判人員針對被告方當事人的詢問進行了打斷,被告方委托律師知道剛才我詢問被告方當事人的目的嗎?”

  “基于這一點,我完全有理由行使幹預權!”

  “警告不予撤銷!”

  “請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保持沉默,不得再繼續與本案無關的話題繼續陳述,在這裡進行提醒一次。”

  馬橋在陳述完以後,不給蘇白任何的機會,敲響法槌繼續開口:“現在請各方進行法庭陳述。”

  “請公訴人進行法庭陳述.…”

  蘇白:“.…”

  ???

  這是完全不給自己發言的機會了?

  這是什麼意思?

  對自己一陣呵斥完,然後就進行法庭陳述轉移話題?

  離譜.…

  看的出來,馬橋這是在維持作為自己審判長的尊嚴。

  更重要的是.…對于這場庭審,他不想讓自己再陳述下去了。

  不過蘇白也沒有考慮太多,依舊在認真的準備着法庭陳述,微微擡頭看向公訴人的方向。

  公訴人石秀傑也知道這一次的庭審有些麻煩。

  所以在法庭陳述方面,必須要好好的表現。

  至于從哪個角度進行出發,他也已經想好了陳述的角度。

  整理了一下陳述的材料,石秀傑開始陳述:

  “我方陳述内容如下:”

  “首先,針對本次庭審,我方認為,從證人證言的口供上面來講:”

  “被告方當事人肖海博,僞證嫌疑确實。”

  “首先,從證人證言的角度上面考慮,證人的證詞是依照事實所陳述的,并且證人作為當時肖海博的委托人,在口供方面更具有針對性和準确性。”

  “其次….肖海博作為夏光明的委托人,在案件進行庭審和審理之前,多次對于夏光明有着誘導以及其他形式的引誘行為。”

  “對于當時的庭審案件,造成了一定的誤導性。”

  “從這方面來講.…檢方認定肖海博具有僞證請法院方面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