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第5頁)

  “從刑事上來說,廣有志在此過程當中,他的見義勇為行為,不構成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因此,他的故意傷害是成立的,并沒有因為他的見義勇為行為而消失。”

  “雖然在這方面我非常理解廣有志明明是進行了見義勇為行為,為什麼還被提起公訴.…于情面上并不符合。”

  “但是情和法要進行分開,廣有志對于王強造成重傷這一行為是結果,從這一方面來看,廣有志有着故意傷害的行為,并且造成了王強重傷的結果。”

  “這是既定的事實。”

  “并不能因為他見義勇為了就不判定他是故意傷害的行為。”

  “如果因為他見義勇為的行為,就不判定他是故意傷害,這是對于法律的亵渎,也是因情而對法律的不尊重!”

  “基于這一點,檢方堅持認定,廣有志的行為是故意傷害。”

  唐亮在陳述完畢後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以及被告方席位。

  他的陳述非常簡單。

  說白了。

  意思就是他也認同廣有志屬于見義勇為。

  但是見義勇為又怎麼樣?

  見義勇為是見義勇為,故意傷害是故意傷害,兩者之間要進行分開。

  從唐亮的陳述中不難看出,他的觀點是見義勇為,不能為故意傷害的行為買單。

  也就是說.…你的見義勇為行為,對于施暴人造成了傷害,傷害是實質的。

  有了這種實質性的結果,那麼你就是等同于說故意犯罪,

  對此,還針對情和法進行了闡述。

  啧啧.…

  蘇白在聽到唐亮的陳述,微微擡頭看了一眼唐亮。

  唐亮說的對嗎?

  對!

  但是在這個案件當中,他并不認同。

  于是開口反駁:“我想請問檢方,你怎麼就能認定廣有志的見義勇為行為和故意傷害是分開的呢?”

  “廣有志的見義勇為行為.…從一開始的角度來看。”

  “是什麼?”

  “是針對王強的不法侵害進行的阻攔!”

  “這一點沒有任何問題吧?”

  唐亮:“沒有任何問題。”

  “那麼在對王強的不法侵害進行阻攔的同時,王強是不是進行反擊了?”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