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第1頁)

  到現在公訴人突然提起了互毆!

  想要在庭審場上提起互毆,的确可以。

  但那是由控方或者是被告方提出來這種意見,決定是否由法院進行采納,要求檢方補充其證據。

  可是檢方提出來這種說法.…

  ???

  檢方提出來這種說法,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

  還是狠狠的抽的那種!

  故意傷害緻人重傷,這個罪名是由公訴人進行提起的。

  你現在改口說是互毆,你有相關性的證據嗎?

  好!

  就算是,以上證據可以當做是互毆的證據。

  可是你忘了起訴狀上寫的是什麼了?

  你作為公訴人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嗎?

  罪名一切依照起訴狀上的進行陳述,這一點都不懂嗎?

  秦勇看了一眼檢方席位,重重的落下法槌:

  “庭審場上還沒有到公訴人進行發言。”

  “駁回公訴人的陳述。”

  “同時,對于公訴人進行一次警告!”

  “再有下次,直接驅逐出庭審!”

  “公訴人不得繼續發言,不得有異議!”

  秦勇對于公訴人唐亮的警告可謂是特别重。

  畢竟.…

  再讓唐亮繼續發言下去,那麼後果可想而知。

  其他人也沒有想到審判長會對公訴人提出這麼嚴厲的警告。

  畢竟在一般的庭審當中.…

  審判長更傾向于公訴人提供的證據和證律依據。

  可是這場庭審.…

  不過這也正常,看看公訴人在法庭上提出來的依據。

  法庭上面提出來的依據,完全違背了公訴的初衷。

  這也難怪審判長會這麼生氣,并這麼嚴厲的警告唐亮。

  得到警告的唐亮,眉頭緊皺,望着審判長席位,還想要說什麼,可是卻被秦勇一個眼神給憋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