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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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懂了?
對對對,沒錯,是聽懂了,可是你這個證據有什麼用?
難不成還想要依靠這個證據讓法院方采納你這個證據,證明你和孫怡之間有關系?
“咳咳.…”
張碩幹咳了兩聲,對于王強進行了提醒。
可是.…王強似乎是沒聽懂一樣,小聲開口:“張律師。”
“我都是按照你說的,去找開證明了。”
“這可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那個被告方委托律師,竟然還不認.…我不懂法,張律師能不能替我說說.…”
張碩:???
你不懂法是吧?
你不懂法,你至少可以去查一下,去問一下,開這個證明,在庭審上面能不能夠當做證據來指控對方吧?
可是你現在讓我出面與被告方在這一點上進行對峙。
你是想把我送進去是吧?
張碩陷入到了沉默當中,早知道他當初就應該說的明顯一點,手把手的教王強。
不然也不至于讓王強在庭審場上鬧出來這麼大的麻煩!
現在.…怎麼收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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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于庭審場上現在的情況,張碩一時間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但是讓他在庭審上與蘇白進行對峙,那根本不可能。
因為王強提交的這個證據,從表面來看,是“合法”證據。
可并不能運用在這場庭審當中。
不能運用到庭審當中,就屬于無效證據。
一旦認為無效證據,那麼事情變得更簡單了,在這場庭審上。
認定王強提交的證據為無效證據,那麼證人證言并沒有合法的來源。
不符合刑事訴訟法中第61條——證人證言的質證與查實,有意作僞證或隐匿罪證的責任。
沒有查實來源。
法院方面不可能認定證據,進而不會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