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第2頁)

  依照的就是孟子義的口供,後續補充證據。

  并且。

  蘇白了解到,在一審的時候,一審的審判長告訴過孟子義。

  如果交代了最主要的物證兇器,那麼就判定孟子義死緩。

  但是如果不交代,就是死刑。

  也恰好是蘇白在死刑未執行的時候,提起了二審。

  要不然的話.…

  這個案子說不定就成為了一個特大的冤案。

  審判台席位上,關東風作為審判長,面對蘇白更煩躁了。

  兇器和如何抵達案發現場,這兩件事情的确非常重要。

  被告人訴訟律師也的确抓住了這一個方面進行了陳述。

  可是.…

  這個案子的所有嫌疑都指向了孟子義。

  中級法院進行判定的時候,也判決了死刑。

  他和高院的相關人員商量過了,中院的這個判定沒有太大的問題。

  那麼….

  本案的判決應該怎麼做?

  思量了一會兒,關東風問出來了,一個很經典的問題。

  “在物證方面先不做讨論。”

  “本案的所有證據都指向了孟子義具有重大的嫌疑。”

  “根據聚餐人員的陳述,和孟子義自己的陳述,都指向了他,具有殺害兩名當事人的直接性。”

  “孟子義作為刑偵人員,很清楚顧喬和謝偉兩個人遇害死亡,他承認了這個罪行會是什麼結果?”

  “可是他為什麼不能夠堅持自己?”

  “人不是他殺的,他為什麼要承認?”

  “難道就因為以上的原因,孟子義就承認了自己殺害了顧喬和謝偉?”

  審判長的思路和詢問,怎麼有一點似曾相識的感覺?

  不是.…

  這問題怎麼那麼離譜?

  人不是他殺的,他為什麼承認?

  那是因為在看守所的時候,精神已經面臨了崩潰,可能在那個時候比死亡更遭受折磨。

  所以承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