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的就是孟子義的口供,後續補充證據。
并且。
蘇白了解到,在一審的時候,一審的審判長告訴過孟子義。
如果交代了最主要的物證兇器,那麼就判定孟子義死緩。
但是如果不交代,就是死刑。
也恰好是蘇白在死刑未執行的時候,提起了二審。
要不然的話.…
這個案子說不定就成為了一個特大的冤案。
審判台席位上,關東風作為審判長,面對蘇白更煩躁了。
兇器和如何抵達案發現場,這兩件事情的确非常重要。
被告人訴訟律師也的确抓住了這一個方面進行了陳述。
可是.…
這個案子的所有嫌疑都指向了孟子義。
中級法院進行判定的時候,也判決了死刑。
他和高院的相關人員商量過了,中院的這個判定沒有太大的問題。
那麼….
本案的判決應該怎麼做?
思量了一會兒,關東風問出來了,一個很經典的問題。
“在物證方面先不做讨論。”
“本案的所有證據都指向了孟子義具有重大的嫌疑。”
“根據聚餐人員的陳述,和孟子義自己的陳述,都指向了他,具有殺害兩名當事人的直接性。”
“孟子義作為刑偵人員,很清楚顧喬和謝偉兩個人遇害死亡,他承認了這個罪行會是什麼結果?”
“可是他為什麼不能夠堅持自己?”
“人不是他殺的,他為什麼要承認?”
“難道就因為以上的原因,孟子義就承認了自己殺害了顧喬和謝偉?”
審判長的思路和詢問,怎麼有一點似曾相識的感覺?
不是.…
這問題怎麼那麼離譜?
人不是他殺的,他為什麼承認?
那是因為在看守所的時候,精神已經面臨了崩潰,可能在那個時候比死亡更遭受折磨。
所以承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