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第2頁)

  現在,最主要的是,審判長和合議庭的其他兩名成員對于本案件該如何判定。

  蘇白能夠确定的是,這場案件肯定不會維持一審的原定判決。

  但是!

  具體的刑期,他不清楚到底會進行怎麼樣的判定。

  還是那句話,如果判定的刑期過重,那麼咱就繼續上訴。

  不過,對于林友平的了解,蘇白知道林友平會存在一個客觀的判定結果,想要上訴很難。

  蘇白深吸了口氣,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目光卻恰好與審判長林友平對視在了一起。

  .….

  PS:雙倍月票期間,求月票~

  (解釋:那個番外,是起點的一個活動,日常不影響正文)

  林友平目光落在蘇白的身上,恰好看到蘇白正在朝着他的方向看過來。

  在目光對視上時。

  蘇白面帶笑容,林友平注意到了,并沒有說什麼。

  這個案件進行到這裡,其實隻要進行最後的判定,整個庭審基本上已經定下了結果。

  針對剛才的辯訴,雙方的答辯,都有一定的理由。

  當然,在第一次進行判定的時候。

  林友平之所以傾向于被告方,那是因為檢方陳述的依據太少。

  并且陳述的觀點.…有一定的問題。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執法人員如果随意的,可以進行執法。

  那麼他可以以任何理由進行執法,甚至是對于那些沒有違反法律的人員,以執法的名義進行所謂的“執法”。

  所以在進行判定時,肯定不會按照檢方的陳述來進行判定。

  檢方都不敢在公開審理時,對于這方面進行正面的回答和陳述。

  法院方面肯定也不會按照檢方所表達的意思來進行判定。

  這一點是先前判定的主要因素。

  但是現在。

  無論是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還是檢方公訴人的陳述,都具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作為基礎的支撐。

  本次案件需要考慮的東西相對來說複雜,要結合具體的環境來進行判定。

  深吸了口氣,林友平讓控方,也就是夏甯靜作為委托人進行控訴的席位進行陳述補充。

  “控方委托當事人或委托律師,還有沒有什麼要對本案進行補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