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第3頁)

  “要不然的話.…他總是無視我們,而且我自己去過幾次,都被保安轟出來了。”

  “我們的想法很簡單,我們不是逼迫順安有限公司,我們隻是在正常的讨要我們應得的賠償款項,還有我們的法律權益。”

  “他憑什麼不賠我們的應得款項?”

  “人家和我們距離沒多遠的,賠償金額能比我們高出一半,我們這妥妥的有問題啊,我們不同意,他又趁着我們不在的時候,搞一些下流的手段。”

  “搞得現在我們都沒有地方住得出去租房子,必須要按照他的那個賠償金額來,接受就按照這個來,不接受的話,一分錢沒有,憑什麼?這不就是逼我們嗎?”

  “不是我們在逼迫他們對我們進行賠償,而是他們在逼着我們接受他們的賠償!”

  “我們憑什麼要接受?”

  “我們也有權利争取我們的法律權益!”

  “就像今天,審判長,你坐在審判台席位上,不考慮我們的法律權益,而考慮對方的法律權利,你是一名好審判長嗎?”

  “.….”

  老薛坐在被告方席位上,對着審判台席位上的胡軍一頓指責。

  胡軍面無表情,淡淡的看了一眼老薛,然後敲響法錘。

  “好了,被告方當事人,你們不用再繼續說了。”

  “我是不是一名好法官,不是有你們說的算的,我對你們的判決是完全依照着法律條例來進行判斷和進行判決的。”

  “現在開始對于你們三人的行為進行判定。”

  “針對檢方提出來的控告,現在認定張某,李某,薛某等人組織人員,進行尋釁滋事。”

  組織人員進行尋釁滋事?

  這如果進行判定了,要比一般的尋釁滋事判的更重!

  蘇白當即舉手示意進行反駁:“審判長。”

  “合議庭判定,張某,李某,薛某組織人員進行尋釁滋事,組織人員這方面有相關性的證據了嗎?”

  “剛才在進行質證的環節,我并沒有看到檢方提交了相關的證據。”

  “起狀書中也并沒有陳述組織人員的情況。”

  “審判長,我想請問組織人員的情況從哪裡得來的?!”

  可能是由于老薛直接當庭指責胡軍,讓胡軍格外的生氣,所以決定對于老薛等人重判。

  但實際上,老薛指責的沒錯!

  審判長的傾向性很明顯,偏向于順安地産有限公司。

  他剛才的指責有問題嗎?沒問題!

  在蘇白的詢問下,胡軍開口回應:“組織人員的情況,在剛才檢方提交的相關證據中,質證環節中,被告方委托律師是不是沒有注意一個細節?”

  “檢方提出本次抗議的多人員團隊,進行尋釁滋事是由薛某,李某和張某三人組成的。”

  “通過這一點,完全可以看作薛某,李某和張某等人組織人員,進行尋釁滋事。”

  “對此判定,被告方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