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第5頁)

  “我想請問一下其被告委托代理人,你方能不能解釋一下,給予我方這麼低的賠償款項,是原因造成的?”

  按照法律規定,征地的賠償,需要依照相關的規定。

  就比如說,相關部門發出的征地賠償費用應在6000每平米。

  那麼就應該按照六千米平米進行補償。

  否則就不符合法律規定。

  順安地産有限公司給予村民們的賠償金額的确過少。

  這一點,陳大義心裡非常的清楚。

  如果回答了這個問題,那麼對于順安地産公司的影響是巨大的。

  所以陳大義沒有進行回答。

  而在這個時候,蘇白繼續進行了追問:

  “我不知道被告方委托代理人為什麼陷入沉默。”

  “為什麼不回答我方詢問的問題。”

  “但是.…”

  “審判長,我想就此提出來,其他的一些相關性問題。”

  任行作為審判長,很清楚這場庭審順安地産公司會敗訴。

  而作為原告代理律師的蘇白,在盡力的擴大公開庭審的影響力。

  面對這種情況,任行并沒有拒絕蘇白的請求。

  “請原告方進行陳述。”

  “好的,審判長。”

  蘇白深呼了口氣,繼續開口:

  “在本次庭審當中,我方隻是針對于我告方順安地産有限公司的賠償款項中提起訴訟。”

  “關于先前的因果關系,我方陳述的已經非常的清楚了。”

  “我不知道被告方公司,為什麼不按照法定的賠償金額賠償給我方的委托人。”

  “但是通過以上的行為,可以明确的看出來.…順安地産有限公司的邏輯和行為是什麼?”

  “是強取豪奪,是強買強賣!”

  “是依仗着明确的知道村民維權難的情況。”

  “不顧村民們的阻攔,和法律的約束,來進行強奪的行為。”

  “雖然說順安地産有限公司,給予了村民們補償條款,可是給予的補償遠低于法定的補償額度!”

  “村民們願意這種補償嗎?”

  “肯定不願意!”

  “那麼,順安地産有限公司在這種不願意的情況下進行了強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