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第2頁)

  法庭陳述環節。

  李曉作為公訴人,很清楚這個案子走到這一步有多麼的不容易。

  在調查環節,經曆了多麼麻煩的事情。

  現在進行法庭陳述,陳述的最重要的一點。

  就是要将吳昊當時的惡劣行為表述出來。

  争取在刑期方面能夠重判。

  李曉翻了翻自己的訴訟材料,開口: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根據檢方的相關性調查——”

  “吳昊涉及到了強迫張燕發生關系。

  并且強迫讓張燕與他人發生關系,收受金錢。

  已經涉及到了逼迫他人淫穢罪。”

  “從這兩點來講,吳昊不僅僅是涉及到了強迫婦女的行為。”

  “他甚至威脅已經被強迫了的張燕,與其他人發生關系,用于自身的牟利!”

  “作為一個成年的男性,應該了解相關的法律。”

  “這種做法非常的惡劣,造成了嚴重的惡劣影響。”

  “根據吳昊所觸犯的法律以及其情節的嚴重程度。”

  “檢方認為應當從重從嚴進行判決。”

  “檢方推薦刑期:由于涉及到了強迫婦女意願發生關系,并且強迫婦女意願讓其參與出台,兩罪并處。”

  “頂格判決:十年有期徒刑!”

  “.….”

  李曉在陳述完畢後,看向了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

  一開始,他作為檢察官,對于被告人進行控告的時候。

  一直讓被告方委托律師反駁質問和怼回來。

  現在在法庭陳述階段,算是出了一口氣。

  不過.…

  這個案子對于吳昊的刑期是在合理的範圍内。

  十年有期徒刑,對于吳昊而言,是頂格判決,但是是理所應當。

  .….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餘成在聽完李曉的陳述。

  緊接着将目光轉向了被告方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