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第5頁)

  “再來看看吳昊在強行與張燕發生關系之後做了什麼.…”

  “逼迫她與其他男人發生關系,用以牟利,長時間對張燕進行精神上的脅迫。”

  “在張燕最終選擇報案後,第一時間利用自己的家庭關系,想要将這件事情壓下去。”

  “吳昊第一時間選擇的不是認罪認罰,而是想要通過自己的家庭勢力,掩蓋自己犯罪的真相。”

  “這是吳昊的處理方式。”

  “我們完全可以通過吳昊的這種方式,來看出吳昊當時的心理狀态。”

  “認為自己家裡有錢,什麼事情都可以擺平。”

  “覺得張燕是單親家庭,隻有一個母親,對他們家構不成什麼太大的威脅。”

  “隻需要找找關系,給張燕家裡面丢些錢就能解決這件事情。”

  “這就是他們對犯罪了的态度。”

  “認為自己有錢有勢就能踐踏法律的尊嚴。”

  “能嗎?”

  “實際呢?現在呢?”

  “現在張燕因為長時間累積的抑郁自殺了,其母親張翠一直在為張燕的事情進行奔走。”

  “甚至被冠以尋釁滋事的罪名提起公訴。”

  “仍然不放棄。”

  “最終的結果是坐在控告席位上,對被告席位上的吳昊進行指控。”

  “法律到來了嗎?”

  “到來了!”

  “晚了嗎?”

  “晚了!”

  “我說這些的目的并不是題外話,而是在說——”

  “無論是張燕的抑郁自殺。

  還是張翠後來想要為自己女兒求得法律權益的奔走。

  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所受的心理和身體上的磨難。”

  “這一切都是來源于,吳昊當初的惡意犯罪。”

  “如果沒有他當初的惡意犯罪和惡意行為,還會有現在的情況嗎?”

  “沒有!”

  “所以他憑什麼要被減輕處罰?!”

  “他如果被減輕處罰,那麼是不是在踐踏法律的尊嚴?!”

  “我方的觀點隻有一個——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