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什麼來保證?
再有一點,審判長為什麼不允許再議?
蘇白舉手示意想要問清楚。
但是沈瑤作為審判長,一直沒有理會蘇白的舉手示意。
繼續開口:“請上訴人陳述訴訟申請。”
蘇白沒有陳述訴訟申請,而是繼續追問這個回避原則。
“審判長,我不理解為什麼合議庭要駁回我的申請回避?”
“我的申請回避是依照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提出來的合理申請。”
“審判長你剛才所陳述的,徐波作為公訴人進行出庭,不會影響本次案件的公平判決。”
“那麼作為審判長,你是怎麼來判斷,徐波這種違規的不進行回避,不會影響庭審公平性?”
“我依舊堅持我的原則,申請公訴人的回避!”
沈瑤表情平淡:“這個問題合議庭不能回答。”
“關于回避的問題,剛才合議庭已經說過了。”
“回不回避并不影響公正的判決.…”
“既然回避并不影響工作的判決,那為什麼不讓徐波回避呢?”
“公訴人在明知道自己應當回避的情況下沒有進行回避。”
“上訴人在這裡提出來了應當回避的問題,合議庭又進行反駁。”
“在這種情況下,我怎麼去相信合議庭說的公訴人不回避,不影響公正的判決?”
“我提出抗議!”
“要求合議庭能夠嚴格的按照刑事訴訟法中的回避規則。”
“請公訴人徐波進行回避!”
咚咚咚。
法槌敲響,沈瑤眉頭微皺:
“合議庭剛才已經回答了上訴委托律師的請求。”
“駁回且不再再議!”
“用什麼方式保證判決的公正性,這不是上訴人委托律師應該考慮的問題。”
“好了!”
“庭審繼續!”
蘇白反駁:“可是庭審的程序和規則并沒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去進行。
我方并不能夠接受本次庭審對我方的審理!”
“我再次提出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