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第1頁)

  說實話,目前庭審進行到了這一步。

  姜民也知道現在的庭審是個什麼情況。

  已經判定了強迫未遂。

  剩下的也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想要減刑隻能從留學的身份上來進行陳述。

  理清思路。

  姜民開口:“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我方希望審判長能夠從多方進行考慮...考慮到事情的發生和被告方的身份。”

  “對于我方當事人作出合理的判決。”

  姜民的陳述很簡單。

  因為庭審到這裡也沒有什麼其他需要多說的必要。

  隻是在姜民陳述完畢,被告人席位上的馬斯庫,整個人顯得格外的激動。

  不停地在被告人席位上揮舞着手,嘴裡說着:nonono。

  用蹩腳的語言說着:“是你們學校,請我過來上學的..你們不能判我..”

  “判我是不對的。”

  “我要求回國,要求學校出面...”

  “不可以判...”

  審判台席位,于越作為審判長敲響法槌:

  “現在是在我國境内,現在請被告人保持安靜!”

  面對審判長敲響了法槌,法警立即對馬斯庫施行了警告。

  可是馬斯庫一直在強調一點兒——他不屬于國内國籍,法律約束不到他。

  可實際呢?

  怎麼可能約束不了。

  在這個過程當中,馬斯庫不停地擾亂着庭審的秩序,被後被法警給摁了下來。

  擾亂持續了将近五分鐘的時間。

  審判台席位上的于越眉頭微皺,繼續着最後的庭審流程:

  “控告方還有沒有什麼需要進行陳述的?”

  “有的審判長。”

  蘇白點頭,他所要做的陳述也非常的簡單。

  怎麼說呢。

  這個案子的涉及,并不是很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