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第10頁)

  肯定不能判!

  這已經是再審案件了,如果再判,那隻能讓最高檢來指定案件判決。

  到時候浪費了時間,說不定已經離婚,對于委托人來說是一重大的損傷。

  蘇白當即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抗議!”

  “我方不同意駁回我方意見!”

  “我方要的隻是判定的證據,而不是法定情理!”

  “在刑事判決中,依照刑事訴訟法,第55條,判決需要依據證據确實充分的法定條件。”

  “沒有客觀事實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剛才審判長的陳述有證據嗎?”

  “審判長的判定和駁回,隻是依照着審判長認為的法理觀點!”

  “可實際證據呢?”

  “實際證據就是審判長在後續想象的,方如風會出現客觀上的犯罪預備行為是嘛?”

  “就算是方如風,會在後續出現客觀事實上的犯罪預備行為。”

  “可是那又能怎麼樣?”

  “現在沒有證據,就不能夠進行判定!”

  “如果按照審判長的這種做法,那麼可能沒有幾個人不會被判有罪。”

  “審判長在庭審上具有審判權,可是在法律上并沒有法律的解釋權利。”

  “我方希望審判長能夠依據事實和證據,對于該案件進行相關性的判定。

  而不是依照着法定的情景及其他可能性來進行判定。

  在刑事訴訟當中,應當依照相關證據。”

  “以上是我方的抗議!”

  .….

  蘇白在抗議後,擡頭看向正在眉頭緊皺的林鳳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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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台席位上。

  林鳳如在注意到蘇白的目光後,眉頭更皺幾分。

  在剛剛,她已經和蘇白詳細的解釋了,為什麼要這麼判定的原因。

  可是.…

  對方依舊揪着這一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