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第1頁)

  說實話。

  方如風并沒有解氣的感覺,而是覺得很平靜。

  怎麼說呢.…

  惡有惡報.…

  謝婷婷故意誣告他犯罪,想要讓他離婚,并且讓他淨身出戶,拿走他的财産。

  可現在的結果是謝婷婷,因為這件事情把自己給弄進去。

  方如風心裡面還是非常的慶幸和開心的。

  方如風看着蘇白君開口:“蘇律師,這一次還是要多謝謝你.…”

  “如果不是蘇律師的話,判刑倒是無所謂,主要是被這個女人和其情夫分走大部分财産。

  “想到這裡,就覺得自己父母掏空了錢包讓自己結婚,結果成全了其他人,就很惡心!”

  “還好現在沒有什麼太大的損失。”

  “謝謝蘇律師.…”

  方如風對蘇白深深鞠了一躬。

  蘇白連忙扶起方如風,他能夠理解方如風的想法。

  方如風和謝婷婷是相親認識,兩人結婚兩年半。

  方如風的家庭條件一般,父母為了方如風買婚房,算是付出了很大的犧牲。

  可以說,掏空了錢包就購置了一套分房,還有其他财産讓方如風能夠結婚。

  在此期間,方如風一直在勤勤懇懇的工作,在結婚後工作算是比較辛苦。

  由于當初在結婚的時候,謝婷婷一直鬧着加名字,方如風迫不得已加上了謝婷婷的名字。

  現在人常說,按照新規定的法律,婚房的購買,按照出資的比例,在結婚時進行劃分。

  未出資者不得分割财産。

  加不加名字都無所謂。

  可實際呢?實際并不是這樣!

  為什麼?

  因為加名字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相當于自願贈予的情況。

  這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雖然說規定婚前婚房按照出資比例,在離婚時進行分割财産。

  可是如果你加上名字。

  不是在特殊情況下,是按照自願贈予一定份額,來進行判決的。

  也就是加名字,在判決結果的時候會判決分割婚前房産。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情況,例如說在上都的某一例判例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