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還有另外一種情況,例如說在上都的某一例判例當中。
女方因為沒有落戶資格,剛好男方有落戶資格。
于是自己一方出全款,寫上了男方的名字,不過在後續離婚時。
法院判決房産歸女方所有。
這是什麼意思?
這怎麼又變成按照出資金額來分定的呢?
其實這個觀點不一樣,因為先前說加名字等同于贈予。
先前的判決是以“贈予”這個觀點來打官司的。
而後者,是由于情況特殊,因為女方沒有資格落戶,所以才加上了男方的名字。
屬于被迫情況,不等同于贈予。
當然,結婚房産加名字,也可以說是女方強迫的,但是這一點在法律上并不認同。
因為婚姻的結合不屬于強迫的範圍之内。
.….
話說回來,至少在現有的情況下。
方如風保全了自己辛苦多年,以及自己父母辛苦多年的财産,沒有讓其他人不勞而獲得到。
要不然,如果真的讓謝婷婷和其情夫拿走了方如風和其父母奮鬥多年的财産。
那才真的是惡心人。
面對方如風的道謝,蘇白開口:
“不用謝我的。”
“作為委托律師,這是我的責任。”
“哦對了.…謝婷婷現在涉及到了婚姻中對配偶實施犯罪,涉嫌重大過錯,可要求其淨身出戶。”
“離婚官司的訴訟材料我現在都已經寫好了,到時候我會交給李律師,讓她來協助你接下來的庭審。”
“還有.…我不知道謝婷婷有沒有涉及到共同财産轉移。”
“這一點你需要向法院申請配合調查嗎?”
“可以的,我都聽蘇律師的。”
“那既然這樣,就申請法院查找是否有婚内财産轉移的情況吧。”
李雪珍點頭:“好的蘇律師。”
等到暫時的将庭審後續情況處理完畢。
李雪珍笑着開口詢問蘇白:“蘇律師.…你的這個立案,太厲害了!”
“你是怎麼知道謝婷婷僞造立案證據的?”
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