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就算是勝訴了。
那麼,被告也就是行政部門也不一定會按照法院的判決去執行相關事項。
強制執行?
法院讓相關部門進行強制執行,這一點太難!
幾乎不太現實。
這也就是所謂的,為什麼行政案件難打,大部分地方律師不願意接的原因。
因為敗訴了影響聲譽,勝訴了又執行不到位。
這種情況就陷入到了兩難的境地當中。
蘇白打過的行政案件不多。
在修橋案中,是涉及到了行政方面的官司。
但是在修橋案中,涉及到的問題主要還是以刑事為主,行政為輔。
不算是單純的行政官司。
當然.…
蘇白接手的案子中,在其他案子裡,也有過涉及到了行政違法的行為。
就比如說,在先前有一名委托人在執法機關涉嫌被毆打緻死。
這已經屬于執法單位看管不嚴的情況。
涉及到了一個嚴重的行政問題,不過在當時這個案子當中,主要的還是刑事問題。
再有就是。
行政案件一般屬于常見的民告官。
在常見的情況下,民告官,基本上勝訴不了。
不過.…這也讓蘇白想起了一個特殊的案子。
在南方某地區,由于當地的經濟條件好,并且法制條件好。
一場典型的民告官訴訟,上訴人一方由于擔心法院方面會有傾向性判決,直接撥打了熱線電話。
最後不知道是輿論的影響還是其他影響。
這場庭審讓當地主管的政法領導,出現在了庭審上。
以确保庭審的公正性。
說起來有點魔幻,但是是現實。
不過,這種情況屬于極端特殊情況,不适用平常個例。
段亮說的這個行政案,蘇白覺得牛就牛在,這個案子涉及到了好幾個單位。
互相踢皮球。
讓當事人個人去告,可能都不知道應該告哪個單位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