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當事人個人去告,可能都不知道應該告哪個單位部門。
“蘇律師.…這個行政官司的确是比較複雜,你看這個案子能不能接?”
段亮撓了撓自己光溜溜的腦袋,期待着蘇白能夠給出一個回應。
蘇白笑着點頭:“嗯!這個行政官司,的确是有點複雜。”
“不過.…倒也不是不能打!”
“為了拓展咱們分所的發展,可以接。”
聽到蘇白的回答,段亮喜上眉梢。
“那就好!這個行政官司打完了,咱們在北都分所的行政訴訟案源接取率,說不定也能小小的提高一些。”
“分所在發展方面,也能走的更全面!”
“嗯!”
蘇白點了點頭:“先見見當事人吧。”
“好!”
在段亮通知當事人來律所的時間。
蘇白對這個案件進行了簡單的整理和分析。
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行政案件,是當事人準備二審起訴食品監察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不作為。
為什麼這麼起訴?
因為當事人的女兒,在某一家超市購買了一袋零食。
在吃完該零食後,出現了嚴重的腹瀉和其他情況。
到醫院一檢查,檢查出了食物中毒的現象。
所幸就醫及時,後續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是醫生說如果送晚一點,可能會造成一些緊急的情況。
這種情況誰不心急?
在當事人找到該超市讨要說法時,該超市沒有任何的表現。
負責人就幾句話:“你怎麼證明是吃了我們的零食出了事的?”
“出了超市以後,我們對于我們的賣的東西概不負責,你說不定是吃了什麼其他東西,造成的食物中毒。”
“你是不是想訛我們超市?”
就算是當事人拿出了相關的證明後,超市的負責人也就一句話:
“有本事就去食品監察部門和工商部門告我們去!”
後續的情況就是,當事人不僅找了食品監察部門和工商部門,還找到了衛生部門。
食物過期屬于食品監察部門和工商部門管理。
出現了食物中毒的情況,則需要找衛生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