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第3頁)

  讓當事人個人去告,可能都不知道應該告哪個單位部門。

  “蘇律師.…這個行政官司的确是比較複雜,你看這個案子能不能接?”

  段亮撓了撓自己光溜溜的腦袋,期待着蘇白能夠給出一個回應。

  蘇白笑着點頭:“嗯!這個行政官司,的确是有點複雜。”

  “不過.…倒也不是不能打!”

  “為了拓展咱們分所的發展,可以接。”

  聽到蘇白的回答,段亮喜上眉梢。

  “那就好!這個行政官司打完了,咱們在北都分所的行政訴訟案源接取率,說不定也能小小的提高一些。”

  “分所在發展方面,也能走的更全面!”

  “嗯!”

  蘇白點了點頭:“先見見當事人吧。”

  “好!”

  在段亮通知當事人來律所的時間。

  蘇白對這個案件進行了簡單的整理和分析。

  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行政案件,是當事人準備二審起訴食品監察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不作為。

  為什麼這麼起訴?

  因為當事人的女兒,在某一家超市購買了一袋零食。

  在吃完該零食後,出現了嚴重的腹瀉和其他情況。

  到醫院一檢查,檢查出了食物中毒的現象。

  所幸就醫及時,後續沒有太大的問題。

  但是醫生說如果送晚一點,可能會造成一些緊急的情況。

  這種情況誰不心急?

  在當事人找到該超市讨要說法時,該超市沒有任何的表現。

  負責人就幾句話:“你怎麼證明是吃了我們的零食出了事的?”

  “出了超市以後,我們對于我們的賣的東西概不負責,你說不定是吃了什麼其他東西,造成的食物中毒。”

  “你是不是想訛我們超市?”

  就算是當事人拿出了相關的證明後,超市的負責人也就一句話:

  “有本事就去食品監察部門和工商部門告我們去!”

  後續的情況就是,當事人不僅找了食品監察部門和工商部門,還找到了衛生部門。

  食物過期屬于食品監察部門和工商部門管理。

  出現了食物中毒的情況,則需要找衛生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