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
“這個案子在當初打官司的時候,肖平軍提起行政複議被拒絕了,是沒有将那麼多人食物中毒的情況描述上去。”
“咱們可以将事情的嚴重性和具體情況表述清楚,再次提起行政複議。”
“要不然的話,到時候開庭了,還是要走相關的流程。”
“奧,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點了點頭。
緊接着,蘇白讓肖平軍對于食品監督和工商管理以及衛生部門的行為。
以及有那麼多嬰幼兒食物中毒的情況描述後,再次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說白了也就是向相關部門投訴。
相關部門責令其投訴的部門,要求對于所提起的事件進行處理。
肖平軍聽取蘇白的意見,再次提起了行政複議。
不過.…
這一次肖平軍得到的回複是——《駁回行政複議書》
說白了,就是駁回了行政的複議情況。
蘇白在得知這個消息之後愣了一下。
???
駁回行政複議這是什麼意思?
根據駁回行政複議的内容——經查實,衛生部門,工商部門,食品監察部門,未存在不作為情況。
查實衛生,工商和食品監察部門約談了超市負責人。
并不存在複議内容中的不作為情況。
看到這個回複,蘇白真覺得這是在忽悠人。
這TM說的什麼?
約談超市負責人,就等于作為了嗎?
先不說有沒有真的約談。
肖平軍的行政訴求是什麼?
肖平軍的行政訴求是對于食物中毒的來源進行深入調查。
以及對市場監管食物過期的情況調查,出具相應的報告。
并且按照相應的食品安全法以及工商管理法。
對于超市進行相應的處罰。
再有就是對于食物中毒人員應當給予一定的補償。
所以說.…約談負責人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