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約談負責人有什麼用?
達不到相關的訴求情況,不還是屬于一種不作為的情況嗎?
李雪珍表情糾結的望着蘇白:
“蘇律師,行政複議被拒了.…”
“咱們接下來是不是要做上訴準備?”
蘇白點頭:“嗯!”
“不過訴訟被告,要再加一個。”
“再加一個?”
“複議單位。”
李雪珍:???
複議單位?!
複議單位屬于行政管轄,也就是說.…
想到這裡,李雪珍的眼睛biu
biu放光,
這個不錯!
第一次把“行政單位”給告上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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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将食品,工商和衛生起訴上法院,還屬于正常的行政官司。
那麼複議單位已經屬于行政地方管轄。
這一次可以說把四個部門,一個第三方超市,一起起訴上了法院。
一共五個被告!
說實話.…這種情況在民事和行政案件當中,也是相對少見的。
甚至可以說炸裂。
畢竟.…誰一次性一下子告五個?
那不是妥妥的離譜嗎?
.….
提起訴訟的事情,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一審法院是在津市南區基礎法院。
那麼提起二審,隻需要向津市中級法院提交,相關的訴訟材料就好了。
隻是在本案所涉及到的問題當中,存在的情況相對來說比較多。
而且在民事案件當中,一般需要自己收集相關的證據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