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第8頁)

  所以說.…約談負責人有什麼用?

  達不到相關的訴求情況,不還是屬于一種不作為的情況嗎?

  李雪珍表情糾結的望着蘇白:

  “蘇律師,行政複議被拒了.…”

  “咱們接下來是不是要做上訴準備?”

  蘇白點頭:“嗯!”

  “不過訴訟被告,要再加一個。”

  “再加一個?”

  “複議單位。”

  李雪珍:???

  複議單位?!

  複議單位屬于行政管轄,也就是說.…

  想到這裡,李雪珍的眼睛biu

biu放光,

  這個不錯!

  第一次把“行政單位”給告上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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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說将食品,工商和衛生起訴上法院,還屬于正常的行政官司。

  那麼複議單位已經屬于行政地方管轄。

  這一次可以說把四個部門,一個第三方超市,一起起訴上了法院。

  一共五個被告!

  說實話.…這種情況在民事和行政案件當中,也是相對少見的。

  甚至可以說炸裂。

  畢竟.…誰一次性一下子告五個?

  那不是妥妥的離譜嗎?

  .….

  提起訴訟的事情,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一審法院是在津市南區基礎法院。

  那麼提起二審,隻需要向津市中級法院提交,相關的訴訟材料就好了。

  隻是在本案所涉及到的問題當中,存在的情況相對來說比較多。

  而且在民事案件當中,一般需要自己收集相關的證據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