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主觀上并沒有惡意侵害肖平軍的目的。”
“并且沒有做出故意性和散播性的謠言。”
“對此,我方願意給予一定的補償,根據侵犯他人信譽問題,應當視其情節嚴重,進行判定。”
“我方願意在私下對肖平軍先生進行相關的道歉。”
“但是公開道歉這個問題上.…我方申請駁回。”
蘇白聽完被告方委托律師的發言,怎麼說呢.…
這個案子的難點不在于對大發超市的控訴上。
因為這案子無論從哪一點來講,大發超市都存在着侵犯他人權利的事實以及相關的證據。
申請駁回。
那也得法院同意不是?
蘇白沒有再繼續反駁,因為剛才他已經陳述的很清楚了。
接下來就需要看審判長的判定了。
審判台席位上,彭光亮對于針對大發超市這一相關判定也早就有了相關的定論。
大發超市這邊主要是不願意進行公開道歉。
可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大發超市這邊,是涉及到了相關的問題。
所以.…
彭光亮在這一方面是傾向于原告方,也就是蘇白一方的。
對于以上辯訴,彭光亮開口道:
“被告方大發超市委托律師,承不承認原告提出來的大發超市對肖平軍所描述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反駁?”
“并且向其他人傳播了肖平軍所描述的真實情況是謠言的事實?”
李樹林:“我方承認有這種情況。”
“那麼基于以上,現在對被告方是否進行公開道歉這一方進行判定。”
“合議庭認為,被告方的行為已經對于原告方當事人肖平軍的個人信譽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現在判決,大發超市需要對肖平軍所造成的信譽損失,進行公開道歉。”
“對于這一點,被告方有沒有什麼異議?”
李樹林還想說些什麼,但是卻遭到了蘇白的打斷:
“被告方如果有什麼異議,請用事實證據和相關的法律依據來進行陳述。”
“如果從其他方面,比如說是大發超市的商業信譽和相關損失,這與我方當事人并沒有任何的沖突。”
“對于食品安全的檢查是由大發超市應當負責的,所造成的不良影響也應當由超市本身自行承擔。”
李樹林看着蘇白微微皺眉,這不是故意在向審判長傳遞信息嗎?
“審判長,原告方委托律師當庭打斷我方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