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第10頁)

  “被告方認為約談大超超市經理和負責人就已經是作為行為。”

  “那為什麼實際的情況沒有得到任何的解決和進展?”

  “按照工商管理法,食品監督法以及衛生相關管理法。”

  “在得到投訴後,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内,對于相關事項進行進展調查。”

  “并作出相關處罰處理。”

  “可是這個案子,出現了那麼大的事故,食物中毒并不是一件小事情。”

  “而且還涉及到的是幼兒。”

  “不應該更引起關注和重視嗎?”

  “隻是約談相關負責人,責令其整改,這符合相關的管理法規定嗎?”

  “就從工商管理方面進行出發,按照工商管理法。”

  “銷售過期的食品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以上的賠償金。”

  “在肖平軍提交完相關的投訴後,為什麼沒有對于這件事情進行相關的處理?”

  “銷售過期的食品是事實嗎?”

  “消費者要求賠償是合理的訴求嗎?”

  “是的!”

  “可是隻約咱們負責人,為什麼不能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的賠償呢?”

  “這難道不是一種懈怠的情況嗎?”

  “還是說相關人員認為肖平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投訴,追求自己的法律權益,這件事情不對?”

  “或者說,壓根沒有将這件事情當回事?”

  “處不處理的權利在于相關人員,可是維護自己作為消費者的權利,這一點總有吧?”

  “被告方為什麼不願意按照相關法律法律規去處理,能給出解釋嗎?”

  “再有。”

  “我想請問最關鍵的一點,剛才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已經約談了大發超市的經理和相關負責人。”

  “那麼!”

  “有沒有相關證據能夠證實約談?”

  “是在什麼時間點進行的約談?”

  “被告方委托律師能不能夠拿出相關性的證據。”

  對于約談這件事情,說實話,蘇白不太相信。

  如果真的進行約談了,那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罰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沒有處罰,隻是約談,屬于什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