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第5頁)

  既然在這場庭審上,關于這些證據,有疑問。

  又不能當庭确認證據的真假。

  因為雙方的答辯,都不能夠确認真實。

  說白了——雙方各執一詞,完全不能夠判定是真是假。

  隻能通過物證局和法庭鑒定相關人員進行法律上确認。

  沒有法律上的确認,那麼,審判長也不會對于證據,進行采納。

  至于是否僞證,那是其他另一方面的事情。

  與本次庭審的判定沒有太大的關聯。

  理清思路。

  彭光亮敲響法槌:“由于工商管理出具的證據有疑問。”

  “且暫時不能證明其證據的确定真僞。”

  “在本庭中,對于該證據不予采納!”

  “并且,合議庭認為,該證據不影響庭審的後續,對于這一點,原告方和被告方有沒有異議?”

  法槌敲響,彭光亮對于餘言提出來的證據進行了不予采納。

  對于這一情況,餘言沒有再繼續發言,也沒有任何的異議。

  畢竟.…如果有異議,那麼就需要對于該證據進行鑒定完證據再重新庭審。

  對于他們一方更加的不利。

  對于審判長要求繼續庭審,蘇白也沒有任何異議。

  這場官司主要目的還是行政庭審。

  證據需要經過物證局的勘察和檢驗,才能夠确定是否是真假。

  再說回來.…這場庭審,也不能以證據僞造對于相關人員進行判處。

  不過.…

  有了這個證據,後續的事情好解決多了。

  呼.…

  蘇白深吸口氣,等待着庭審的繼續進行。

  在得到雙方都沒有異議後,緊接着,彭光亮繼續開口:

  “被告方委托律師,關于原告方控告你方懈怠不作為。”

  “你方還有沒有什麼其他需要陳述的觀點?”

  餘言看着一旁工商管理的工作人員。

  這個案子根據他的了解,以及現實中的對應情況。

  如果控告不作為,的确是有不作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