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第8頁)

  因為沒有意義.…

  對方扯的這些亂七八糟的,已經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内容了。

  所以直接要求審判長進行判定就好了。

  而另一邊。

  審判台席位上,判與不判,這件事情讓彭光亮陷入到了為難。

  如果按照原告的說法,那麼被告的四個相關單位。

  都可以判定為懈怠不作為。

  能判嘛?

  彭光亮微微皺眉,隻覺得這場庭審顯得過于為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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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本次庭審而言。

  難點一直都不是,在法庭上,如何進行辯訴,或者說在本次庭審上如何進行判定。

  因為從事實認證的角度,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而言。

  被告方工商,衛生,食品,複議部門有沒有不作為的行為?

  在行政法中的相關規定,不作為的規定是,不處理和拖延處理,以及不給予回應。

  這都是相關法律賦予不作為的規定解釋。

  被告方這四個相關部門,肯定有不作為的情況。

  通過相關的事實以及相關證據的認定。

  其他的先不說。

  被告方相關部門,已經涉及到了沒有按照投訴人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大發超市,和針對複議事實進行跟進處理。

  先從第一個工商來講,顯然有這種行為。

  從餘言的答辯中就能很清楚的看到這一點。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餘言的答辯,很空洞,基本上沒有什麼要講的内容。

  隻是一句,有行動,但是實際的情況和相關的法律規定都沒有陳述出來。

  說白了,就是行為沒有依照着法律去進行答辯。

  這種答辯沒有太多的說服力。

  為什麼餘言陳述不出來其他的情況?

  因為他根本就沒有事實依據,可以支撐其進行答辯。

  所以隻能從這一點進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