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不如這樣,對另外三個行政部門進行判罰,但不針對複議單位進行判決。”
這時候沈軍開口說話:“可是你如果撤銷複議單位那邊的訴訟,另外三方是不是有異議?”
“如果再繼續鬧上訴的話,對于咱們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我看直接判大發超市該賠錢賠錢,該補償補償。”
“至于其他的,駁回吧,如果不這樣,要不然怎麼辦?”
對于沈軍提出來的意見,彭光亮和王相兩個人都陷入到了思考當中。
怎麼說呢!
彭光亮是偏向于原告方的。
為什麼偏向?
因為無論是從事實的角度而言,還是從證據的角度而言。
原告方的上訴,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如果進行駁回,那麼,所依照的法律是什麼呢?
駁回之後,這個案子依舊沒有得到解決,原告方還是需要繼續上訴。
甚至可能會認為中院的判決不合理。
在這一點上,彭光亮顯得非常的矛盾。
“再看看吧。”
“先不直接進行判定,先看看原告方對于其他幾個被告部門提出來的建議和上訴請求。”
“或者說再讨論讨論有沒有什麼其他判定。”
“比如說隻判另外三個行政部門。”
彭光亮開口。
王相和沈軍兩人同時點了點頭:“行,那就先讨論一下。”
.….
休庭結束。
再次開庭,彭光亮宣布了暫時先不做相關的判定。
而是讓原告方陳述對于其他幾名被告的訴訟申請和訴訟要求。
聽到審判長的暫時不做判定。
蘇白微微皺眉,心裡面也清楚是因為什麼暫時不做判定。
還能是什麼原因?
無非是考慮到這場案件的被告方。
“呼.…有點麻煩。”
“這場官司的确因為涉及到被告方部門的因素,案情簡單,可是判決和執行有很大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