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第1頁)

  對于這種行為,判決四年有期徒刑。

  于情理上來講,根本說不通。

  在蘇白的認為中,雖然說林勇的犯罪事實成立。

  但是依照他的做法和主觀目的來講,最多判個緩刑!

  判實刑就算是判重了!

  蘇白在陳述完畢後,擡頭看向審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

  等待着審判長做出下一步的庭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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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判長席位上段清水整理着蘇白剛才的陳述内容。

  蘇白剛才的陳述非常的清晰。

  就是推翻一審判決中的部分判定請求。

  來實現對于林勇的減輕判決的想法。

  段清水在聽完蘇白的陳述後,微微點了點頭。

  這些都是蘇白提出的新證據,高院方面進行采納,他都已經看過了。

  對于某些方面也比較認同。

  不過.…具體是否維持一審判定。

  還是需要檢方和控告方能不能夠提出來不同的觀點進行反駁。

  段清水看向檢方和控告方。

  這一次的庭審,檢方作為對于本案相關證據進行審查和審理的一方。

  在庭審上進行的陳述相對來說比較客觀。

  檢方公訴人開始陳述:“有關于林勇的犯罪事實以及證據。”

  “檢方認為,犯罪事實充足,客觀證據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鍊。”

  “關于走私罪和銷售假藥形成的販賣假藥罪,是既定的事實。”

  “對于以上,檢方認為一審判決合理,符合相應情景。”

  “認為應當維持一審原判。”

  同樣,在公訴人表述完自己的看法後,控告方席位上的正版格列藥法務委托律師方奇以及張遠。

  同樣表達了想要讓二審,維持一審原判的情況。

  隻不過正版藥法務委托律師所表述的觀點是,林勇侵犯了正版藥的銷售額作為出發點。

  “審判長.…”

  “對于上訴方的上訴申請,我方并不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