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對審判長要求控告方進行陳述時,張遠開口:
“審判長,我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在本案當中,我方認為上訴人林勇的行為,造成的影響力巨大。”
“通過影響力來看.…在本案當中,林勇代購銷售藥物,銷售次數和銷售金額都不小。”
“對于正版藥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并且破壞了相應的正版市場。”
“實際上.…正版藥也處在一個比較艱難的情況,因為所投入到的研發和經費都相對來說比較高,所以才賣的相對比較貴。”
“從這一點來看林勇代銷假藥的确是為了做好事,可實際上,他侵犯的是正版藥的權益。”
“再有,從走私的角度來講。”
“這也觸犯了國内的法律,如果說這一次對于林勇不進行重判,那麼以後再出現以此為借口的情況,破壞正常的經營生産怎麼辦?”
“銷售假藥本身就是一個不對的行為,并且會影響正版藥的使用和售賣,讓某些特殊病理,所進展的藥物研發得不到足夠的經費。”
“所以從侵權這一點來講,我方認為,應當對于林勇進行着重判罰。”
“以上是我方的陳述内容。”
在控告方陳述完畢後,緊接着段清水看向蘇白:
“現在請上訴方進行法庭陳述。”
蘇白在聽到控告方的法庭陳述内容後,将提前準備好的法庭陳述内容,放在一旁。
說實話.…控告方所陳述的内容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可是這些和林勇有什麼關系?
盜版藥的情況應當是盜版藥廠家所售賣的。
這和購買人群并無關系。
并且也沒有責任上的刑事關聯。
剛才控告方所陳述的内容,無非是想要讓審判長從這一方面思考來影響審判長的主觀。
可是說白了,這沒有刑事上的關聯。
面對審判長讓上訴方進行陳述,蘇白開口:“審判長。”
“對于剛才控告方的陳述,是從法定的情理上面來講。”
“我方也同意控告方的陳述内容,盜版藥的确是侵犯了正版藥的權益。”
“可是控告方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為什麼會出現盜版藥的這麼一種情況?”
“出現盜版藥是因為獲取利潤。”
“獲取利潤的是生産盜版藥的廠家。”
“這一點和購買人群有什麼關系?”
“難道購買盜版藥和代購盜版藥,能夠進行定罪嗎?”
“我國刑法中并沒有任何法律能夠表明購買盜版是有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