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方并不否認正版控告方的陳述。”
“但是從購買者和我方當事人的角度,他們同樣沒有錯。”
“林勇的主觀并不是以牟利為目的進行的,代購銷售行為。”
“他是在做好事,他是在幫助那些吃不起藥的人群給他們活下去的希望!”
“就像是公訴人所說的,我方的犯罪情節較輕,甚至輕微,這是從法律上來講。”
“那麼從法理上來講呢?”
“幫助他人而進行的違法行為本應就應該從法理上進行減輕減弱刑罰。”
“所以我方希望審判長能夠從多方面進行考慮,對我方的刑期進行判罰。”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在蘇白陳述完後,庭審場上陷入到了一定的安靜當中。
就像蘇白所說的,在這一次的庭審當中,各方都有錯嗎?
都沒有!
正版要是不是要維護自己的法律權益?
是的。
公訴人是不是需要依法辦事?
需要。
那麼林勇進行代購售賣幫助他人有錯嗎?
同樣沒有。
購買人群因為買不起正版藥而去吃盜版藥用,以維持自己的病情,想要活下去有問題嗎?
也沒有問題。
說到底,還是因為一個字——窮!
如果有錢,誰不願意去吃正版藥呢?
那麼在這個案件當中,說實話.…控告林勇,想要加重林勇的罪行,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正版要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你依照法律維護,完全可以去控告生産的廠家。
沒有必要去故意讓一個幫助他人的人,得到更加嚴重的刑事判決。
剛才蘇白的陳述所有人都聽懂了。
庭審場外,法評直播間中。
不少人評論:“說實話,聽完上訴方的陳述,我覺得說的太對了,庭審上的幾方都沒有錯。”
“那到底錯在了哪?”
“錯在了窮!”
“可是他們想窮的嗎?也不是他們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