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檢方席位上,公訴人陳樂也反應過來。
這場庭審如果繼續進行到最終判決,很有可能因為缺少關鍵的直接證據,對黃雪梅宣布無罪判決。
所以也當即提出:“審判長,由于目前受害人委托律師和被告方委托律師提出,無直接證據證明黃雪梅的犯罪事實。”
“我方認為在本案當中依舊有證據不清晰。”
“申請延期庭審,補充相關證據。”
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上,萬向東不是太願意進行延期審理。
于是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方認為本次庭審事實已經非常的清晰,不需要再進行延期審理。”
蘇白開口反駁:“本次庭審的事實非常清晰?”
“本次庭審的事實哪一點清晰了?”
“在本案當中,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黃雪梅,隻不過是現在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控告黃雪梅具有犯罪結果。”
“但是從種種現象表明,都不能夠洗清黃雪梅身上的犯罪嫌疑。”
“被告人委托律師陳述的事實清晰,意思是黃雪梅能夠解釋和洗清自己身上的犯罪嫌疑嗎?”
剛才蘇白詢問證人,目的就是為了加大犯罪嫌疑。
嫌疑越重,那麼這場庭審就越有延期庭審的必要性。
現在被告人委托律師想要繼續庭審,說什麼犯罪事實清晰。
這和用客觀事實證明黃雪梅下毒是一樣的,都不太可能!
直接判決無罪?
想都不要想!
.….
審判台席位上。
孫正平作為審判長,在聽到下方各方的辯訴,心裡面也有了決斷。
這個案子在目前的情況下,的确是不能夠對黃雪梅進行判定投毒。
可是在這種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同一人的情況下。
能判定無罪嗎?
判定無罪同樣會遭到熱議。
所以對于這種情況,最好的方式就是延期庭審。
讓檢方補充證據。
在檢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師提出的建議下,孫正平當即敲響法槌:
“基于本案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黃雪梅,但檢方提出,本案當中需要進行補充證據,以對黃雪梅的犯罪事實加以認定。”
“根據以上。”
“法院同意檢方提出延期庭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