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第6頁)

  說實話,這種情況也是真的牛!

  直接推理出來犯罪細節,然後讓犯罪嫌疑人表述?

  這種情況說不定犯罪嫌疑人都不知道被害人是誰,然後就啷當入獄了。

  在程序規則上,這一點完全等同于扯淡。

  不過.…

  從這一個角度來講,這個案子想要尋找新的證據進行上訴,都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為什麼?

  因為當初案件在上訴的時候,某些人員可能就考慮到了,徐興旺可能會有上訴的行為,所以把很多問題都給堵死了!

  就比如說現在的情況。

  上訴需要新的證據,新的證據主要依靠于當初徐興旺的口供。

  那徐興旺怎麼證明自己當初的口供是假的?

  依照現有的口供去推翻當初的口供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要尋找一個有力的證據,來進行證明。

  呼.…

  蘇白看完卷宗後輕呼口氣。

  這個案子,原本他以為在控告王芳的時候是最麻煩的。

  但是在看完卷宗後才發現,想要申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新證據,還需要依靠調查!

  .….

  另一邊。

  江都某小區内,王芳家裡。

  王芳接到電話,電話那端有人提醒王芳:

  “王芳,最近有一個判了死緩,現在出獄的人,一直在控告你說你當初違規。”

  “他是冤枉的.…”

  “這件事情你知不知道?”

  王芳笑着回複:“這件事情我還真不知道。”

  “怎麼?監察部門那邊要找我談話?”

  “談話?談什麼話?那個控告的人一直都在說自己是冤枉。”

  “的确是控告到了監察部門,監察部門也重視了,不過确認了當初的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我估計他可能就是被判了那麼重,有點不太服氣吧,所以就想來碰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