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這種情況也是真的牛!
直接推理出來犯罪細節,然後讓犯罪嫌疑人表述?
這種情況說不定犯罪嫌疑人都不知道被害人是誰,然後就啷當入獄了。
在程序規則上,這一點完全等同于扯淡。
不過.…
從這一個角度來講,這個案子想要尋找新的證據進行上訴,都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為什麼?
因為當初案件在上訴的時候,某些人員可能就考慮到了,徐興旺可能會有上訴的行為,所以把很多問題都給堵死了!
就比如說現在的情況。
上訴需要新的證據,新的證據主要依靠于當初徐興旺的口供。
那徐興旺怎麼證明自己當初的口供是假的?
依照現有的口供去推翻當初的口供可以嗎?
當然不可以!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要尋找一個有力的證據,來進行證明。
呼.…
蘇白看完卷宗後輕呼口氣。
這個案子,原本他以為在控告王芳的時候是最麻煩的。
但是在看完卷宗後才發現,想要申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新證據,還需要依靠調查!
.….
另一邊。
江都某小區内,王芳家裡。
王芳接到電話,電話那端有人提醒王芳:
“王芳,最近有一個判了死緩,現在出獄的人,一直在控告你說你當初違規。”
“他是冤枉的.…”
“這件事情你知不知道?”
王芳笑着回複:“這件事情我還真不知道。”
“怎麼?監察部門那邊要找我談話?”
“談話?談什麼話?那個控告的人一直都在說自己是冤枉。”
“的确是控告到了監察部門,監察部門也重視了,不過确認了當初的判決沒有任何的問題。”
“我估計他可能就是被判了那麼重,有點不太服氣吧,所以就想來碰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