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興旺:“沒有。”
“好的。”
林遠峰點了點頭,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場庭審是陷入到了一個麻煩的判定當中。
為什麼說是麻煩?
因為在當初,是以徐興旺的口供認罪認罰,作為主要的判定,當然再加上其他主要的證據。
可是現在.…
徐興旺推翻了自己以前的口供。
而且還沒有證據來證明自己現在的口供是客觀事實。
也沒有證據來證明以前的口供是非法程序。
最高檢抗訴是看有沒有直接證據能夠判定有沒有罪。
法院進行翻案則是看有沒有直接證據能夠判定沒有罪。
那麼這個案子現在就陷入到了一個問題當中。
如何判定?
.….
對于該案件的現在情況,蘇白心裡面也非常的清楚,不好判!
主要是年限太久,沒有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審判長完全可以判定不翻案。
對于這種情況,蘇白舉手示意,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後,再次強調了一點。
“審判長.…在本次案件當中,并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徐興旺入室搶劫殺人。”
“而且….”
“唯一能夠證明的物證,金鍊子,根據我方的說法是撿的。”
“但是由于時間久遠,沒有證據可以表明我方的口供真實性。”
“但是從側面來講,從法理上來講。”
“根據統計,本次案件中涉及到的丢失的财物,除了金鍊子之外,其中還包括了現金五萬元,其他貴重物品将近三萬元。”
“其他丢失的财物,并未找到。”
“為什麼沒有找到?”
“這一點是本案中的關鍵問題,同時,通過這一點,也能夠駁回贓物是徐興旺殺人後所獲得的判定。”
“還有一點,我想進行補充。”
“那就是根據調查了解,徐興旺與被害人家并不認識。
犯罪人員沒有留下指紋和印記等直接證據,有一定情況能夠表明犯罪人員與被害人家有一定的相熟關系。”
“可是徐興旺與被害人員并沒有任何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