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第7頁)

  徐興旺:“沒有。”

  “好的。”

  林遠峰點了點頭,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場庭審是陷入到了一個麻煩的判定當中。

  為什麼說是麻煩?

  因為在當初,是以徐興旺的口供認罪認罰,作為主要的判定,當然再加上其他主要的證據。

  可是現在.…

  徐興旺推翻了自己以前的口供。

  而且還沒有證據來證明自己現在的口供是客觀事實。

  也沒有證據來證明以前的口供是非法程序。

  最高檢抗訴是看有沒有直接證據能夠判定有沒有罪。

  法院進行翻案則是看有沒有直接證據能夠判定沒有罪。

  那麼這個案子現在就陷入到了一個問題當中。

  如何判定?

  .….

  對于該案件的現在情況,蘇白心裡面也非常的清楚,不好判!

  主要是年限太久,沒有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審判長完全可以判定不翻案。

  對于這種情況,蘇白舉手示意,得到審判長的同意後,再次強調了一點。

  “審判長.…在本次案件當中,并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徐興旺入室搶劫殺人。”

  “而且….”

  “唯一能夠證明的物證,金鍊子,根據我方的說法是撿的。”

  “但是由于時間久遠,沒有證據可以表明我方的口供真實性。”

  “但是從側面來講,從法理上來講。”

  “根據統計,本次案件中涉及到的丢失的财物,除了金鍊子之外,其中還包括了現金五萬元,其他貴重物品将近三萬元。”

  “其他丢失的财物,并未找到。”

  “為什麼沒有找到?”

  “這一點是本案中的關鍵問題,同時,通過這一點,也能夠駁回贓物是徐興旺殺人後所獲得的判定。”

  “還有一點,我想進行補充。”

  “那就是根據調查了解,徐興旺與被害人家并不認識。

  犯罪人員沒有留下指紋和印記等直接證據,有一定情況能夠表明犯罪人員與被害人家有一定的相熟關系。”

  “可是徐興旺與被害人員并沒有任何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