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非法手段稱作濫用對吧?”
王立軒:“對。”
“好的。”張亮微微點頭:“那麼王芳是如何使用非法手段的呢?”
“根據我所了解的和我方當事人王方所描述的。”
“對于其所控告的罪行,她堅決的不認罪認罰。”
“主要依照的是她不認為她涉及到了渎職,也否認了她使用了非法手段。”
“公訴人,有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王芳使用了非法手段呢?”
“有!”
“控告人的口供,以及作為當時王芳同事的口供都能夠用以證明。”
“好的。”
張亮微微點頭。
“審判長,我方申請證人開口描述,認定我方具有使用非法手段的行為。”
在張亮提出申請後,作為審判長的李清遠當即開口:“申請通過。”
“請徐興旺開口描述一下你當時被審訊的場景。”
“好的.…”提到這件事情徐興旺的聲音都有些變了。
主要還是因為坐了這麼多年牢,錯過了那麼多的人生。
這些事情,每當徐興旺想起來都非常的氣憤。
不過徐興旺也沒忘了正事,繼續開始控訴:
“審判長,當時的王芳,一開始采用的是溫和的态度,她說,隻要我能夠交代了犯罪事實經過,可以保證我能夠減刑。”
“她說我先前這個罪名一旦做實,肯定會判死刑。”
“如果我不想死的話,就老老實實交代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
“可是我根本啥也不知道,我是被冤枉的。”
“說也說不出來什麼其他東西。”
“然後她就讓我三天沒有睡覺,并且利用鞭子,夾子等工具,逼我承認我犯罪了。”
“.….”
“好的.…”沒有等徐興旺将話說完,張亮就打斷了他的陳述。
“證人是基于這一點來陳述王芳的罪名的。”
“可是對于你陳述的這一點有證據可以證實嗎?”
“除了證人的陳述之外,證人還有什麼其他的證據能夠來說明你當時是由于被逼迫,所以交代了自己的所謂犯罪事實嗎?”
面對張亮的話,徐興旺繼續開口:
“有!當時其他人都知道我是被逼迫的,再說了,如果我不是被逼迫的,我為什麼要交代自己不存在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