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第9頁)

  但是現在的情況是什麼?

  現在的情況是王芳拒不配合。

  拒不配合怎麼辦?

  拒不配合是不是庭審的流程就走不下去了?

  那并不是。

  對于剛才他的提問,王芳解釋不了這一點。

  針對這一點情況,有徐興旺的口供,還有其同事的口供,并且有着間接的證據能夠證明,王芳有着逼供的行為。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鍊,就算是沒有直接證據又怎麼樣?

  沒有直接證據也能夠判定其渎職!

  每一個罪名涉及到的情景不一樣,所以進行相應的判罰方式也不一樣。

  并不是所有證據都需要直接證據,隻要證據鍊完整,完全可以判決。

  “好的。”

  李清遠點點頭,沒有繼續詢問,緊接着開始判定:

  “根據以上答辯,和對于被告人王芳的詢問以及王芳本人的答複。”

  “現合議庭對于被告人王芳是否涉及渎職進行判定。”

  “根據本案當中的控告人兼受害人徐興旺的口供,以及王芳當時涉及到案件的同事口供。”

  “結合間接證據客觀事實。”

  “合議庭判定,王芳對于徐興旺涉及到了逼迫行為!”

  “涉嫌職務渎職!”

  “對于以上判定各方有沒有異議?”

  在李清遠陳述完判定的結果後,被告人席位上的王芳瞬間就愣了。

  判定她渎職?

  不是,委托律師先前跟她溝通過,說她這個案子在之前根本就不構成犯罪情況,頂多是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

  可是現在直接判定成渎職了?

  王芳将目光轉向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張亮對于這判定結果表達着不滿。

  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被告人委托律師有什麼異議?”李清遠扭頭問了一句。

  “我方認為這個判定有問題。”

  “具體的問題是根據證據法第55條,對于刑事案件應當重證據,輕口供。”

  “我方認為對王方的判定,應當依照着直接證據來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