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場上,王芳還是接受不了自己被判有罪的現實。
庭審暫時的混亂了一段時間後,李清遠重重的敲響了法錘:
“請被告人你注意自己的法庭形象,你别忘了你當初是什麼形象!”
“你有沒有逼迫過徐興旺,或者是其他案件涉及人員。你心裡難道不清楚嗎?”
“再次重審,被告人幹擾庭審秩序,隻能延長庭審的時間,并不能改變庭審的判決結果。”
“請被告人注意!”
面對審判長的嚴重警告,王芳這才停止了繼續擾亂庭審。
整個過程持續了将近大約十分鐘。
王芳雖然心有不甘,但是根據張亮目前的表現來看,的确是拿不出來什麼其他有力的反駁證據。
她的反駁和擾亂庭審秩序都沒有任何的效果。
無奈隻能暫時接受這個判定。
等到法庭秩序恢複後,李清遠深吸口氣,準備進行下一步的法庭流程。
目前,已經判定了王芳的渎職事實。
接下來涉及到的就很簡單了,隻剩下了一個刑期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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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問題是根據所涉及到的罪名,而進行判定的一個期限。
像王芳在這個案件當中,具體的刑期是看情節是否嚴重。
是否有自首情節。
是否态度端正,認罪認罰。
這些都是關于刑期判定的一個條件,當然也有其他的減刑條件。
不過具體的,都是由法院決定是否進行采納。
當然現在已經判定了王芳的渎職犯罪事實成立。
因為個人渎職原因造成了他人超過20年的刑罰刑期,死緩。
已經涉及到了造成了情節嚴重的後果。
這已經成為了既定的事實。
現在對于刑期的判罰,主要看王芳那邊對于罪名,對于減刑有沒有提出不同的看法。
或者是願不願意認罪認罰,如實交代所有事實經過。
審判台席位上。
李清遠目光掃過被告人和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
“目前針對王芳的判定渎職,沒有太大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