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現在判定結果已經下來了,被告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師,如果有什麼異議完全可以陳述出來,他也完全可以接受。
就算是在當庭,他不能夠駁回判定,但是可以進行休庭。
休庭進行商議。
但是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陳述,進行駁回。
這一點是完全接受不了的。
為什麼不聽取王芳的口供?
因為王芳的口供沒有事實依據,作為支撐點,所以不能夠采納。
采納徐興旺的口供是因為其有着事實依據作為支撐。
面對着王芳一直在庭審上嚷嚷着不接受判定。
李清遠多次詢問王芳,不接受判定的理由。
王芳隻有一句話,她沒有實施過這種行為,徐興旺的口供全是胡扯的,是嫉妒她神探的名号,想要拉她下水。
這樣就沒什麼意思了,沒有法律依據,李清遠肯定也不會改變相關判定。
庭審場上陷入到了一定的混亂當中。
庭審場外,公開直播間中,不少的觀衆看完了整場的庭審情況。
“呼.…這個案子看到這裡,我心裡面已經有了準确的答案了。”
“王芳的神探人設肯定是要翻車了,不過,關于這個案子我有一點疑惑哈。”
“那就是這個案子,被告人委托律師說的重證據輕口供,這個法律條例我聽過很多次了。”
“有人能不能給我解釋一下,在這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律師說的對不對?”
直播間裡很快就有人給出了答案:
“被告人委托律師說的對。”
“并且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根據相關訴訟法的規定,的确是需要重證據,輕口供。”
“但是有一點需要弄清楚。”
“那就是在哪些案件中,需要重證據,輕口供。”
“這是有條件的!”
“具體的法律條例在庭審上會有不同的表現,像這個案子并不是真的重口供,而是口供結合着客觀的事實條件來看。”
“如果能夠證明口供是真實有效的,那麼也可以重口供。”
“說白了,一切需要依照相關的場景,合議庭再依照着這些場景去運用法律。”
“剛才審判長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
“我在這裡就不過多闡述了,反正這個判定在我看來沒有什麼太大問題(圈内人信息真實可靠)。”
在看到相關的回應後,提問的網友,回複了一句明白了,接着又将注意力放在了庭審上。
庭審場上,王芳還是接受不了自己被判有罪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