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第1頁)

  “避免對我方産生不良的影響!”

  聽到張亮的陳述,徐興旺有些着急。

  怎麼.…

  王芳做了這些事情,還不能判她有罪了?

  什麼叫做沒有直接證據?!

  另一邊,蘇白對雙方的答辯,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張亮的辯訴觀點很清晰,那就是王芳有沒有逼供的行為。

  拿出直接證據!

  可是直接證據是什麼?

  直接證據是錄像圖片或者是王芳親口承認。

  誰在走非法程序的時候錄像錄圖片,還有親口承認自己的行為?

  所以基于這一點,張亮讓檢方直接撤訴。

  說實話.…這種做法可以說直接是打檢方的臉了。

  蘇白朝公訴人席位上看了一眼。

  果然王立軒在聽到張亮一而再再而三的讓檢方撤訴的時候,臉上顯露出了明顯的不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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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于張亮的陳述,作為公訴人的王立軒非常的不認可。

  因為檢方提交公訴,移交法院審理,肯定是有着事實依據的。

  撤訴?

  人證,口供以及相關的間接性證據都有。

  他們憑什麼撤訴?

  就憑借一個沒有直觀的證據,就不能夠判定渎職了?!

  再說了,張亮剛才的陳述完全是基于徐興旺對法律不懂。

  徐興旺可能在陳述的過程中,有着一定的漏洞邏輯行為,被張亮抓住了。

  基于這一點張亮進行了強烈的反駁。

  可實際上呢?

  實際上,張亮的反駁點能不能夠被合議庭認同,都很難說。

  的确,按照一般邏輯來講,逼供等非法行為,肯定不會留有直接證據。

  當事人的口供在沒有直接證據或者是其他證據的驗證下,很難被認可。

  可是沒有直接證據,就不能夠判定為渎職行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