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
在剛才張亮讓王芳認罪認罰時爆發了出了一波矛盾。
張亮依照自己對王芳的了解,這個法庭陳述,如果由自己來陳述,如果達不到讓王芳滿意的程度。
很有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不方便的情況。
所以幹脆點,直接讓被告人進行法庭陳述。
面對法庭陳述,王芳開口:“審判長。”
“我不知道我現在認罪認罰還來不來得及,這個案子是在23年前發生的。”
“我知道我有錯,我有非常重的錯。”
“不過我還是希望,能夠看在我認罪認罰的态度上,給我一個機會。”
“其實在當初,我是實在沒有辦法了,所以才會這麼做。”
“很多當時的細節,還有我的想法,我都忘了,我都不知道當初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我現在想起來我都非常的後悔。”
“所以我希望審判長能夠看在這一點上,降低對我的刑罰。”
“這就是我的陳述。”
說來說去,王芳的陳述都是想讓審判長能夠對其輕判一些。
說什麼後悔,悔恨,其實這在法庭陳述上,除了能夠讓自己的心安定下來,或者是表述自己的愧疚之外,沒有什麼其他太大的作用。
後不後悔隻有自己最清楚。
審判長和合議庭隻看做了什麼行為,做了什麼客觀的事實。
所以對于王芳的陳述,合議庭成員沒有太大的表示。
在聽完王芳的陳述後,李清遠開口:
“好的,合議庭已經聽取了被告人的陳述。”
“下面請控告委托律師進行陳述吧。”
“.….”
面對審判長的開口,蘇白對法庭陳述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法庭陳述主要是對刑期上面的判定。
刑期是有關于情節上的判定。
說實話,這個案子王芳做錯了嗎?情節涉及到嚴重嗎?
肯定是做錯了和涉及到嚴重的!
在明知道徐興旺是無辜的情況下,還要把徐興旺送進去。
那如果法庭判的不是死緩,而是死刑呢?
入室搶劫殺人并緻人死亡,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會被判定為死刑。
如果說執法方将所有的證據鍊都整理齊全了,那麼今天徐興旺就不會出現在庭審席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