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具體的案件來看.…
在這個案子中,雖然有謀殺的情節和情況,但定義為激情犯罪更合理一些。
為什麼這麼講?
因為在這個案件當中,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他們兩者的關系是比較親近的。
并且從執法方控告的情況來看,蘇白沒有看出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
或者說沒有看出來犯罪嫌疑人有着謀殺犯罪的犯罪目的。
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間是情侶關系。
兩個人為大學同學,并且目前還是在校的大二學生。
兩人的感情一直都非常的不錯。
并且時常會約着一起出去玩。
在這個案子當中,男方作為犯罪嫌疑人,在案發的當天與受害人之間爆發了巨大的沖突和矛盾。
發生了激烈的争吵,鬧分手。
随後,受害人遇害。
具體詳細的過程是,男方因為和女方鬧分手。
于是想要緩解他們之間爆發的巨大矛盾和沖突。
男方提出了想見女方,約了一個地點。
然後在相約的地點,女方遇害。
詳細的情況,蘇白大緻看了一眼。
男方表達,他在約見的地點根本就沒有見到女方。
更不可能去殺害女方。
而且.…
他和女方的關系非常的好,非常的親密,完全沒有殺害對方的理由。
他當時也隻是抱着去緩和矛盾的目的,去約了女方在某某地方見面。
可是沒有想到會出這種事情.…
從主觀以及一審卷宗内的詳細情況來講,蘇白認為,男方的陳述有着一定的依據。
可是從證據上,怎麼說呢.…
事後在執法方調查的時候,找到了男方殺人的作案工具!
并且通過各方面來看,男方有着最主觀的作案動機和作案嫌疑,并且還有着作案時間。
各種情景加在一起。
證據确鑿。
一審判決男方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