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第3頁)

  一審判決男方死緩。

  按理說,這個案件證據确鑿,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可是關鍵點在于.…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那名男大學生,一直否認自己沒有殘害自己的女友。

  作案工具他根本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不清楚是怎麼從他那裡找到的。

  男大學生一直喊着冤枉,希望法律能給他一個公正的判決。

  可是.…

  法院并沒有采納其觀點,而是依靠着作案兇器等主要關鍵性證據。

  判定了那名男大學生一審死緩。

  怎麼說呢。

  蘇白覺得這個案件涉及到的情況比較複雜。

  一來——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那名男大學生。

  并且還有作案工具等主要證物。

  如果真的是那名大學生将其殘忍殺害的,按照正常的審理流程,不會叫冤或者是陳述什麼其他情況。

  二來——如果那名男大學生不是犯罪嫌疑人,那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在哪?

  所謂的作案的兇器從哪來的?

  這個案子是一開始肖海博的律所接取的,一審的時候也是老王接的。

  老王表示,這個案子從各方面來講。

  受害人都不像是那名男大學生,說白了,他認為受害人不是現在犯罪嫌疑人殺的。

  可是案件的主要嫌疑和主要證據都指向了那名男大學生。

  一審又是這麼一個判罰結果。

  他們原本一開始想上訴二審開庭。

  可是了解到了近期,陪審團制度可能要落地,就等到了現在。

  然後又将其轉交給了蘇白。

  蘇白再将這個案子深入了解過後,還是決定要當面的接觸一下犯罪嫌疑人。

  才能更深入的了解這個案子的真實情況。

  畢竟.…

  這個案子,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殺的人,那麼做案工具是從哪來的?

  這一點是最關鍵的一點!

  第一,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到底是不是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