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男方死緩。
按理說,這個案件證據确鑿,沒有什麼其他的問題。
可是關鍵點在于.…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那名男大學生,一直否認自己沒有殘害自己的女友。
作案工具他根本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
不清楚是怎麼從他那裡找到的。
男大學生一直喊着冤枉,希望法律能給他一個公正的判決。
可是.…
法院并沒有采納其觀點,而是依靠着作案兇器等主要關鍵性證據。
判定了那名男大學生一審死緩。
怎麼說呢。
蘇白覺得這個案件涉及到的情況比較複雜。
一來——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那名男大學生。
并且還有作案工具等主要證物。
如果真的是那名大學生将其殘忍殺害的,按照正常的審理流程,不會叫冤或者是陳述什麼其他情況。
二來——如果那名男大學生不是犯罪嫌疑人,那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在哪?
所謂的作案的兇器從哪來的?
這個案子是一開始肖海博的律所接取的,一審的時候也是老王接的。
老王表示,這個案子從各方面來講。
受害人都不像是那名男大學生,說白了,他認為受害人不是現在犯罪嫌疑人殺的。
可是案件的主要嫌疑和主要證據都指向了那名男大學生。
一審又是這麼一個判罰結果。
他們原本一開始想上訴二審開庭。
可是了解到了近期,陪審團制度可能要落地,就等到了現在。
然後又将其轉交給了蘇白。
蘇白再将這個案子深入了解過後,還是決定要當面的接觸一下犯罪嫌疑人。
才能更深入的了解這個案子的真實情況。
畢竟.…
這個案子,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殺的人,那麼做案工具是從哪來的?
這一點是最關鍵的一點!
第一,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到底是不是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