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從這以上幾點進行出發,我方的要求并不過分!”
“我方想請審判長,合議庭成員,以及陪審成員。”
“對于延期庭審進行商議,決定是否進行延期審理。”
蘇白陳述完畢,目光與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的目光對視在了一起。
其實還有一些話,蘇白沒有陳述。
那就是檢方和執法方站在什麼樣的角度上,沒有去調查的?
他們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嗎?還是站在某些權貴的角度上?
是真的調查了,還是沒有去調查,卻在庭審上故意說自己參與了對雷小振的調查?
對于這一個問題,蘇白傾向于後者。
如果真的調查了,不可能沒有筆錄和語錄等客觀事實證據。
在庭審上的陳述.…調查了,卻不能拿出客觀的事實證據。
這種情況隻說明一個觀點——他們不想或者說害怕延期審理。
擔心将話題引到雷小振身上,會出現一些不可控的事情。
在這種情況下,對方越恐懼,那麼說明,如果一旦進行調查,必将有着意想不到的收獲。
雖然審判長拒絕了延期審理。
可是蘇白可以強調事實來讓合議庭和陪審員對是否延期審理進行商議。
這是第一次有人民陪審員參與的案件。
受到不小的重視。
蘇白提出來,讓合議庭成員和陪審員進行商議,再做決定的申請。
并不過分。
而審判台席位上的審判長洪江濤。
在聽到蘇白的陳述,自然能夠聽明白蘇白話裡面所蘊含的含義和提醒。
于是敲響法錘宣布:“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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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庭.…
聽到審判長進入休庭,蘇白輕呼口氣。
休庭已經說明了,審判長要對是否延期庭審進行商議。
那麼在這個案子中,還存在着一定延期庭審的希望。
其實在剛才審判長已經要求繼續庭審的情況下。
蘇白也不能夠保證,審判長會決定進入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