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第6頁)

  老張點了點頭:“哈哈,為了分紅,這個案子我們肯定也拼了!”

  “不過.…”

  “這個案子喬丹代理人那邊提前提出了和解,這一點咱們怎麼說?”

  林海沉默了幾秒,給出了答案:

  “白君律師事務所那邊提出和解,大概率就是想表明态度。”

  “咱們參加和解就行。”

  “隻要不觸碰到商标,還有肖像權等問題,如果他們要求的賠償金額合理的話,咱們完全可以答應他們。”

  “省的以後再出現什麼意外情況。”

  “好.…”

  張遠和肖有志兩個人同時點頭,答應了下來。

  .….

  最高院調解室。

  這一次主持的案件調解的是法院一名資深的審判員。

  調解方分為原告方和被告方。

  原告方自然是蘇白一方,被告方是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一方。

  審判員将本次調解的内容詳細的描述了一遍。

  緊接着,讓蘇白開始陳述調解的相關内容。

  陳述相關的調解内容,說白了就是看看提出來的要求,被告方能不能夠滿足。

  如果被告方答應滿足,那麼就算是調解完成。

  如果不答應,那就是調解失敗,繼續走庭審流程。

  蘇白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開始簡單的陳述了一下他們一方的調解要求。

  “我方的調解要求非常的簡單。”

  “第一: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需要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

  “第二: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需要對我方進行賠償,賠償按照法律中所規定的最高标準執行。”

  “第三:喬丹體育有限公司,對我方進行公開道歉。”

  “以上就是我方的調解要求。”

  張遠和肖有志才聽到這個調解要求的時候,都氣樂了。

  這個調解要求是什麼?

  這個調解要求是他們公司敗訴了以後才會面臨承擔的責任問題。

  再有一點就是。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最重要的是什麼?最重要的就是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