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點了點頭:“哈哈,為了分紅,這個案子我們肯定也拼了!”
“不過.…”
“這個案子喬丹代理人那邊提前提出了和解,這一點咱們怎麼說?”
林海沉默了幾秒,給出了答案:
“白君律師事務所那邊提出和解,大概率就是想表明态度。”
“咱們參加和解就行。”
“隻要不觸碰到商标,還有肖像權等問題,如果他們要求的賠償金額合理的話,咱們完全可以答應他們。”
“省的以後再出現什麼意外情況。”
“好.…”
張遠和肖有志兩個人同時點頭,答應了下來。
.….
最高院調解室。
這一次主持的案件調解的是法院一名資深的審判員。
調解方分為原告方和被告方。
原告方自然是蘇白一方,被告方是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一方。
審判員将本次調解的内容詳細的描述了一遍。
緊接着,讓蘇白開始陳述調解的相關内容。
陳述相關的調解内容,說白了就是看看提出來的要求,被告方能不能夠滿足。
如果被告方答應滿足,那麼就算是調解完成。
如果不答應,那就是調解失敗,繼續走庭審流程。
蘇白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開始簡單的陳述了一下他們一方的調解要求。
“我方的調解要求非常的簡單。”
“第一: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需要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
“第二:喬丹體育有限公司,需要對我方進行賠償,賠償按照法律中所規定的最高标準執行。”
“第三:喬丹體育有限公司,對我方進行公開道歉。”
“以上就是我方的調解要求。”
張遠和肖有志才聽到這個調解要求的時候,都氣樂了。
這個調解要求是什麼?
這個調解要求是他們公司敗訴了以後才會面臨承擔的責任問題。
再有一點就是。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最重要的是什麼?最重要的就是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