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的确認上,絕對不能出現任何的意外情況。”
“我相信你們。”
“等這個案子結束後,關于你們的年度分紅,還有其他方面,我會再考慮提高一下獎勵的。”
林海聽到學飛的話,連連點了點頭:“好的,徐總。”
“徐總,放心吧,這個案子絕對不會出現任何的其他問題的。”
“.….”
林海滿臉笑意的保證道。
.….
庭審場上。
梁有成作為審判長,已經将現有的情況進行了一定的總結。
歸根到底,是現有的原告方,拿不出具有辨識性的證據,去對被告方進行控告。
想到這裡,梁有成看向原告方席位:
“原告方。”
“根據你方剛才的陳述内容,現在并沒有能夠證明你方特别具有辨識度的事項和證據。”
“原告方能不能夠進行補充?”
“可以的,審判長。”
這一次是蘇白接過審判長的提問,進行了回應。
“審判長,剛才我方提出來的兩項事項,我方認為針對這兩項,還需要繼續補充。”
“也就是還需要審判長進行相應的判定。”
梁有成:“請陳述你方的補充。”
“好的。”
蘇白繼續開口:“首先是針對我方當事人喬丹先生姓名權的這一個問題。”
“在被告方的描述當中,我方當事人并不适用中國姓名喬丹,這一情況。”
“所以在被告方陳述當中,他們認為使用喬丹體育有限公司和将商品命名為喬丹等并不屬于侵犯我方當事人的權益。”
“被告方還陳述了,消費者有消費者的主觀權益。”
“并不是喬丹體育有限公司故意告知消費者的,所以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不負有相應法律責任。”
“那麼我想請問一下,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為什麼要取名喬丹體育有限公司?”
“在大衆的印象中,喬丹就是國外的知名球星,為什麼喬丹體育有限公司不變更名稱改為其他某某體育有限公司?”
“難道在一開始被告方取名喬丹體育有限公司,與我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姓名為喬丹沒有關系嗎?”
相比較李雪珍的被動而言,蘇白提出來的問題和觀點都非常的犀利。
直接指向了核心的問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