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要采用原告方的陳述了?
想到這一點,張遠和肖有志兩個人不禁對視了一眼。
都能從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一絲的凝重和擔憂。
這種凝重和擔憂與庭審一開始利用詭辯進行反駁的輕松感,形成了劇烈的反差。
場外,直播庭審的觀衆們對于這一次合議而後進行的判定,也好奇了起來。
紛紛開始猜測最後會如何進行判定。
如何确定喬丹是否擁有喬丹的姓名權。
不過,評論區也有人陳述了這種類似的案例。
在以往有不少的商标販子,會在某某人出名時搶注其姓名的商标。
用以進行牟利。
後來在商标法進行相關的規範當中,有一個商标販子注冊了某某名人的商标。
最後被告上法庭,判定商标販子知法犯法,并且判定其商标違法,予以駁回。
這種案例與其類似,但是喬丹的确不屬于國内公民。
所以針對這一點,評論區很多律師也不能夠确認審判長,最終會采用哪種法律解讀。
不過,有一點可以确認,那就是如果采用了原告方的陳述。
至少在搶注商标上,會減少很多不法的商标販子。
更加規範了商标法的執行以及具體内容。
直播間的彈幕有不少的律師都發表自己的意見,在各方面都總結的非常到位。
與此同時。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此時的林海心裡面略微的有一絲不太妙的感覺。
因為他心裡面也清楚,如果審判長要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當場就會依照相關法律進行駁回。
可是現在進入合議.…那麼明顯是對這一點有争議,有着不同的看法。
怎麼說呢.…
對于這種情況,林海也擔憂審判長會采納原告的說法。
林海心裡面很擔憂,可是徐飛卻表現的很興奮。
因為.…他不懂法律,認為這次庭審,法務部門人員表現的還不錯。
正在心情愉悅的和林海分享着自己的看法。
“這一次,你們法務部門表現的不錯嘛。”
“現在進入休庭合議,是不是等到開庭以後就可以宣布駁回原告方的種種訴訟請求了?”
“可以!”